窺淫罪立法|團體指威脅發放私密影像普遍 新修例未涵蓋存漏洞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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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公布《有關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的建議的諮詢文件》,政府接納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擬訂立6項有關新刑事罪行,建議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5年。
明愛朗天計劃訪問涉偷拍的服務使用者,發現他們沒有意識到偷拍女性是侵犯私隱的問題,他們不明白自己為何有此行為,也會和受害者一樣感到惶恐,不知會否被人認出曾犯罪。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表示,遭偷拍的受害人感到的恐懼和傷害無止境,涉及威脅發放私密影像情況普遍,惟目前擬訂立罪行未有涵蓋,存在漏洞。

有團體指威脅發放私密影像普遍,指當局擬訂的6項新罪行不包括,是一個漏洞。(陳家怡攝)

明愛朗天計劃自前年起展開研究,和29名涉偷拍的服務使用者進行深入訪談,發現他們差不多全部有慣性視角,對女性身體產生慾望,沒有意識到偷拍女性是侵犯私隱和不尊重女性的問題。

社會學及社會政策副教授陳效能指,他們不明白自己為何有此行為,不意識到自己會令偷拍情況蔓延。相關網絡影片盛行,加上狗仔隊文化,他們對於眼睛被吸引和被偷拍行為之間界線模糊,想透過刺激的偷拍過程挑戰道德界線,在刻板生活下宣洩壓力。

專家:偷拍者亦會感困擾

陳效能表示,他們也會和受害者一樣感到惶恐,日常生活中不知會否被人認出曾偷拍。有服務使用者稱,經常看類似影片,社會風氣令他覺得偷拍沒有大不了,很多人做,變相暗地認同價值觀。事後才發現偷拍是問題,而且偷拍習慣對他做成困擾,難以尋求適當協助。陳效能指出,除了加重相關刑罰,亦要配合公眾教育,讓人了解其成因和影響,提供有效適當輔導更生服務。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表示,偷拍對女性的傷害是持續性,影像可以分享傳閱散佈。(陳家怡攝)

性暴力受害最怕片段在網絡傳閱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表示,偷拍對女性的傷害是持續性,影像可以分享傳閱散佈。令受害人長期憤怒和不安。她引述指,有被強暴的受害人遭施暴者要脅,若她不滿足對方要求,就會將其性愛影片上載互聯網。受害人示自己生活在惶恐之中、不敢出街,更形容若對方傳閱影片,「和在當街大眾強姦我有何分別?」

受害人會因此覺得恐懼和傷害無止境,認為已被對方摧毀自己人生,會不斷在網上搜索有否自己影片,擔心影片5年後都會在網絡上被分享,一度患上創傷後遺症,甚至有自殺念頭。

王秀容指,相關求助有上升趨勢,因為網上影像難以移除,令受害人感到困擾。她又指,威脅發放私密影像現象普遍,惟政府目前擬訂立的罪行未有涵蓋,是一個漏洞,促請當局就其立法。她認為,應透過公眾教育和訂立法例,停止社會指責受害人風氣。

明愛朗天計劃社工彭鳳儀認為,新罪行推動以性自主、無分性別、保護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等作改革基礎,原則明確,但條文未及清晰明細,闡釋不夠清楚,例如保安局建議的「私密窺視罪」對「合理期望能提供私隱」未有界定,「法定免責條款」未有詳細列明等。她亦反對將「查核機制」擴展至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認為會令觸犯較輕微性罪行的人士製造刺青式刑罰,難以更生改過,建議查核機制按性罪行的嚴重程度和性質分流,非一刀切將所有落入查核機制。她表示,政府應從根源打擊偷拍問題,向公眾教育和加強宣傳,而非只是提高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