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攞正牌」將軍澳測試電板、風火輪等行單車徑 發燒友望規範化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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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及「風火輪」等電動移動工具,按現時法例被歸類為「汽車」,運輸署卻又指不能與一般汽車共用馬路,亦不適合在行人道上使用,令此類移動工具一直不獲署方批准使用。運輸署於去年「鬆綁」,今日(29日)起,一連3天在將軍澳海濱公園旁單車徑試驗,相關工具在單車徑共用安排,「攞正牌」在路面上奔馳。
有參加者帶同單輪車到場,指因法例所限,過去只敢在深夜或於私人屋苑範圍內使用,現時終可「日光日白」行走,「攞正牌」使用,不用提心吊膽,期望政府可立法讓相關工具在單車徑使用。參加者又認為,同意相關工具要受限,接受當局要求要驗車或買保險,只要不貴都可接受。有將軍澳居民亦支持相關工具在有監管下使用,但認為應限在單車路行駛,避開在行人路使用,並需限速。

運輸署安排的實地試驗,今早10時開始,早上有約20人參與,他們均須事前登記。參加者需持有駕駛執照,到場後要提交健康申報表及量體溫,亦會有人簡單檢查車輛,獲發「車輛許可證」後,需掛在身上或工具上「試車」。

參加者實地測試時,需穿上運輸署提供的反光背心及頭盔,沿路有多名工作人員舉牌提醒公眾正在進行實地試驗,署方亦有聘人監察參加者車速,並在附近向路人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對電動移動工具看法。

由於將軍澳單車徑今天使用人數不多,秩序大致良好,雖偶有單車經過,但未見險象發生。

發燒友:終可日頭攞正牌玩

陳先生已玩單輪電動車兩年,今日特意到將軍澳參與實地測試,「好開心,因為真係好少可以日頭攞正牌咁用」。他指,過去多在晚上或私人屋苑內玩,平時晚上使用都要提心吊膽,試過在用單輪車時見到有執法人員在場,需即時停用。他期望政府可放寬使用「風火輪」等電動移動工具,認為即使要定期驗車或購買第三者保險,只要價錢不太貴,玩家都可接受。

參與試驗的使用者要持有駕駛執照,有份籌辦活動的Jacky有7年車齡。他認為試驗有太多限制,又指其女兒3歲時,已懂得用風火輪,現時已約10歲,但卻不能參與試驗。他認為,單車同樣會有意外,速度甚至比電動工具快,卻不受這麼多規管,認為只限電動移動工具不合理。

便攜式電動車總會︰有史以來第一次 冀政府合法化

首次試驗原定上月在科學園舉行,但因疫情延期,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顧問嚴丞翊,對今日首次試驗感興奮,「係有史以嚟第一次,上次科學園個次延咗期,等到頸都長」。他指,聽聞今日會有數十人參加試驗,預計3日會有過百人參與實測。他期望,若政府再推出類似計劃,可有更長路線,舉辦更頻密,亦希望是次如運作順暢,長遠可讓政府修例,讓便攜式電動車合法化,可在單車徑上使用。

總會會長許堅信亦指,聽說運輸署有意兩年內放寬使用電動移動工具。他指,市場上已有足夠配套,總會曾向保險公司查詢,對方亦已有相關第三者保險計劃可提供,每年約1,000元,認為「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居民憂電動工具速度太快 規範化倡禁駛上行人路

將軍澳居民何先生指,平時有在行人路上,遇過有人以此類電動單輪車送外賣,車速估計達時速30至40公里。他當時有被嚇倒,認為相關電動工具政府可准使用,但需要規管,如禁止駛上行人路,並限制車速。他認為,電動車控制需要較多技巧,若控制不妥﹛易撞到途人,而車速亦可較單車快。

今次實地試驗計劃限制參加者的電動移動工具,限速每小時25公里,重量不能多於30公斤,對電池或電力產品認證亦有一定要求,亦要配有白色頭燈及紅色尾燈等裝備。參加者須持有私家車或電單車的駕駛執照,亦要戴上大會提供的單車安全頭盔予使用者配戴,亦不能載有乘客。使用時需帶上車速儀,或可顯示車速的應用程式。參加者需預先繳交820元申請,並事先報名,完成實地試驗後會獲退回。

▼1月28日起 延長在食肆和表列處所的等防疫措施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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