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診所得警員資料放IG 官稱入獄或令被告背離社會 判社服令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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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專科中心兼職女護士,前年在Instagram發佈一名警員病人的個人資料,並以「哩個死黑警又嚟睇醫生」為標題。女護士早前已承認不誠實獲益而取用電腦和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兩罪,今(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和辯方律師聽到獲輕判後,猶如放下心頭大石,不禁落淚。

比以金錢為目的犯案更嚴重

裁判官直言案件在警員被起底風氣盛行的大環境下,以「死黑警」發布照片,令涉事警員承受被滋擾的風險,比以金錢為目的犯罪更為嚴重,原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被告深感悔意,將初犯者判監或令其背離社會成為積犯,故接納社服令報告建議。

被告為區婉泓(25歲),控罪指,她在2019年8月13日於九龍第一皮膚專科中心,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屬於該專科中心的電腦,並在未經中心同意,於其個人Instagram帳戶披露屬於一名警員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和電話號碼。她早前已承認兩項控罪。

被告區婉泓認罪後已被還柙一星期,她得知獲判社會令240小時後落淚,亦有不少支持者在法院的羈留室等她出來。(林穎嫺攝)

還柙一周己深切反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前年犯案後,逾一年才被捕,內心的擔憂和困擾一直未能平復,甚至患上抑鬱症需尋求精神科治療,形容被告已受到很大懲罰,她認罪後被還柙一周,已有更大的深切反省,更親自寫下悔過信,「我睇嘅時候都不禁動容」。

志願當幼稚園教師

他續指,被告志願是做幼稚園教師,現時夢想很大機會破滅,惟家人和男朋友仍十分支持被告,深知被告很後悔,被告案發後更多次向受害人致歉冀彌補過失。辯方又引述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僅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服令,形容是非常正面、罕見,希望法庭能予以輕判,令被告有更大可能更生,「不至於前途盡毀」。

原量刑起點為9至12月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直言「呢件案件嘅判刑不是容易嘅案件」,強調案件不單涉及誠信,亦涉及公眾利益,原以9到12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因此上周決定取消其擔保,將她扣柙。

嚴官指,不誠實取用電腦的行為不易被發覺,往往在傷害造成後才揭發事件,而資料在網上發布後再不能控制,後果無法估計,亦令人擔心相關資料會被濫用。

指被告有目標取用診所電腦

她續指,被告任職的診所非連鎖,備存較少個人資料亦無病人的職業,認為被告是「有目標」取用診所電腦,在未獲授權下獲得受害人的資料,又指被告在警方被起底的大環境下,以「死黑警」為題發布相關個人資料,令受害人承受滋擾的風險,比以金錢為目的更為嚴重。

形容被告是優秀年輕人

對於被告稱受社會風氣影響而犯事,嚴官反駁指被告非無分析能力,提到被告已投身社會數年,除了是兼職護士,亦是全職幼稚園教師,現亦正修讀相關課程,而任何將人起底的目的均非善良,但形容被告是優秀年輕人,成績良好、操行優良,按自己規劃的人生努力,失去其任職5年的診所兼職已是減刑因素,認同辯方指監禁式刑罰「有傾向摧毀被告前途」。

將初犯者判會令其背離社會

嚴官續指,被告還柙後已深感悔意,適合做社會服務令,認為社會服務令亦是監禁的合適交替刑罰,又引述案例指,將初犯者判監或會令其背離社會,淪為積犯,因此決定就兩項控罪各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她裁決後再三叮囑被告要準時履行社會服務令,日後處事要三思而行、顧及家人感受,不能再傷害他人,日後亦要重投社會、作出貢獻。

律師聞被告輕判也一同落淚

被告和辯方律師聞悉獲輕判後不禁落淚,律師更脫下眼鏡,拭走其男兒淚。被告及後由旁聽人士以「傘陣」護送離開。

案件編號:KCCC23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