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覆核|發貼文著包圍新屋嶺工人 刑毀喜茶少年 准押後申法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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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再就兩宗涉及反修例運動但均被判社會服務令的案件申請刑期覆核,包括一名工人以網名「金正恩」在網上發布煽動包圍新屋嶺拘留中心,及一名刑毀沙田喜茶店的少年,兩案件今(19日)在上訴庭提訊,由於兩名被告均需時申請法援,法官把兩案押後至下月審理。

潘已完成8小時社服令

被告潘榕偉(37歲,建築工人),因以網名「金正恩」在Facebook群組上發佈多篇帖文,煽動包圍新屋嶺拘留中心,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庭上透露,潘已完成其中8小時的社服令。

官質疑態度著盡快申法援

案件今在上訴庭提訊時,法官彭偉昌指律政司於去年12月已申請刑期覆核,但執達吏三度向潘派送覆核案的文件不果,警方於本年1月才找到潘,潘現仍未申請法援。潘解釋因工作關係不在家,亦非經常查看信箱,又因文件未齊備,故仍未申請法援。

彭官質疑潘處理的態度,著他盡快處理,強調不可被動。最終把案排期至3月18日上午審理。

被告潘榕偉涉犯案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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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毀喜茶少年判社服令面臨覆核

另一宗案件涉及一名16歲周姓被告,他於去年5月13日與他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破壞「喜茶」的分店。周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律政司亦就該案申請刑期覆核。

該案今在上訴庭提訊時,彭官亦有問周為何本年1月已收到信函,得悉律政司會申請刑期覆核,卻於本月才申請法援,強調覆核對他有影響。代表周的法援代表稱周已於本月16日申請法援,相信1星期內可批出。彭官最終把案押後至3月18日下午審理。

數名少年刑毀新城市廣場喜茶店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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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AAR16/2020、CAAR1/2021

律政司過去一年多次就被判感化或社服令的案件提刑期覆核。(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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