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司妻FB言論涉誹謗 男子稱全家現創傷後遺症症狀 求道歉賠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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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因放狗問題,與警司陳志昌的妻子積怨,該男子指警司妻2019年曾於Facebook的群組發布誹謗言論,他認為陳妻的言論是轉述其警司丈夫的說法,並指該些言論令他一家現創傷後遺症症狀蒙受經濟損失,因而入稟向警司夫婦索償,並要向他們道歉及要求刪除相關言論。
原告為歐陽梓峰,被告為林家雯和陳志昌。
原告自撰的入稟狀指,林家雯於2019年5月4日,在Facebook的群組「拉布拉多谷Labrador Valley」發表誹謗的言論。原告指林所發相關誹謗的內容,是由林的丈夫陳志昌告知她的。
原告稱他全家均因言論而現創傷後遺症的症狀
原告指該言論令原告一家出現創傷後遺症的症狀,他因而蒙受經濟損失。原告因而入稟要求兩被告刪除該誹謗言論、致歉和作出賠償,又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陳氏夫婦不可再作相關的誹謗言論。
根據資料,歐陽梓峰曾於2021年涉嫌以手機拍攝陳妻,並涉指罵她為「水炮車」,從而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於2022年在觀塘法院審訊,歐陽最後被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HCA86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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