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命案|土地官司判不損文叔遺產 孫女指無死亡證無法處理訴訟
元朗振興新村2月發生三代命案,懷疑孫子殺死父親和祖父後自殺,案件仍在調查中。年逾九旬的死者文彥均(文叔)生前就地皮業權問題與發展商打官司,並在命案翌日被判敗訴,法庭命令按業權比例分劃地皮。發展商在文叔死後,以無人處理文叔遺產為由,申請繼續處理分劃令。法庭周一(9日)頒下判決,指在文叔去世翌日頒令純屬巧合,但認為在文叔生前已處理其申索,繼續分劃令不會損害文叔遺產,批准發展商的申請。
判辭披露,文叔的孫女曾於發展商作出申請後,指當時文叔的死亡證尚未發出,無法處理此訴訟。法庭接納發發展商建議,暫緩執行命令一個月,以便相關人士採取行動或提出申請。
命案翌日 法庭頒令分劃地皮
涉事地皮是位於元朗加州豪園附近的一幅農地,面積約17.8萬方呎,用地已劃為鄉村式發展,可以興建丁屋,價值不菲。地皮由發展商新基業發展有限公司和文叔共同持有,新基業持九分之八業權。新基業於2022年入稟控告文叔,要求分劃或出售涉事地皮的業權。
新基業的董事為關乃雄,是恒地前主席「四叔」李兆基的妹夫,曾多次代表恒基收地,而代表新基業向法庭提交文件的莫志明,近年出任恒基地產部高級經理。
法庭於2月12日,即三代命案、文叔去世的翌日,頒下判決,裁定新基業勝訴,可按業權比例分劃地皮,將毗鄰担竿洲路的九分之一地皮、約2萬呎的土地分劃給文叔,另外九分之八地皮劃給新基業。
無人代表遺產 發展商申請繼續執行命令
新基業於3月再向法庭申請,在無人代表文叔遺產的情况下繼續案件,對分劃令作相應修改。
法官在6月9日就新基業的申請頒下判辭,指於2月頒令分劃地皮時,並不知道文叔的死訊,在命案翌日頒下分劃令屬巧合。
文叔孫女未領死亡證 無法處理訴訟
法官指出,法庭在文叔生前已實質審理其申索,判辭亦披露,文叔的孫女曾於新基業作出申請後聯絡其代表律師,指當時文叔的死亡證尚未發出,她無法處理此訴訟。
法官認為,繼續處理分劃令相關的法律程序,不會損害文叔的遺產,延誤執行命令反而會對無過錯的新基業構成不公,令發展商蒙受不利。
法官指執行命令不損文叔遺產
法官認為,批准在無人代表文叔遺產的情況下繼續進行本案的法律程序適宜,並有助於秉行公正,批准新基業的申請,並不作訟費命令。不過,法官亦接受新基業一方建議,暫緩執行分劃令一個月,以便任何相關者有充分時間採取其認為適當及必要的行動及提出申請等。
2月12日,即三代命案發生的翌日,法庭就案中地皮頒下分劃令。當時的判辭提到,新基業提交估價報告稱,九分之一業權可取得1.98萬方呎地皮,在土地空置情況下,價值為243.5萬港元,並提出此價格向文叔購地。不過,文叔還價每呎1,200元,即合共2378.2萬元,約是發展商估價的9.77倍。雙方最後談不攏,發展商遂興訟。
法官聽取雙方口供後,判發展商得直,雙方按業權比例分劃地皮,文叔獲分毗鄰担竿洲路的九分之一地皮。法官當時指,文叔所得的地皮相當於奧林匹克規格游泳池 (1,250 平方米)大小的1.5倍,分劃後的土地面積足夠讓文叔或其子孫興建自己的村屋。
文叔在元朗持有多塊地皮,過去十多年來不時因土地業權的問題,以高齡之姿與發展商對簿公堂,並親自應訊。在一宗與另一發展商、詠明有限公司的訴訟中,文叔的69歲兒子文國強曾助其上庭,但協助未盡理想,改由19歲孫子文浩朝上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