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劏房客:驚業主隨時不續約無屋住 憂獲認證劏房租金高

房屋局計劃2026年3月1日起,業主需登記劏房和申請「簡樸房」認證,若未能在指定日期前完成則不能出租,如出租或面臨監禁。有居於約60平方呎板間房的七旬租戶霞姐稱,「驚業主突然不續約,隨時無地方住」,她亦擔憂獲認證劏房,租金會較現時高。
政府稱,將為受影響住戶暫時安置,包括臨時收容中心,霞姐認為收容中心環境較差,「淨係得個訓」,冀政府能妥善安置受影響的市民,「起碼有個安穩竇」。

60平方呎劏房要共用廚廁 呎租50元
年逾70歲的霞姐現時獨自居住於深水埗約60平方呎的板間房,與另外4位租戶共用廁所及廚房。該單位面積及廚廁共用都不符合「簡樸房」最低標準,業主最遲須在2029年9月1日獲得認證才可繼續出租。
霞姐表示,她於2019年起租住該單位,月租3,000元,呎租50元,業主不曾加價,亦沒有提過裝修及不續約的事宜。現時其租約為「生約」,沒有固定完約或退租日期,業主可隨時不續租,她亦不敢詢問有關事情。
她擔憂業主或因政策突然不續租,屆時「無地住、無地搬」,亦指長者搬屋「好麻煩」。若日後需搬離現時居所,會否尋找其他單位?她說現時還未找其他租盤,但害怕日後劏房單位或加價,加重經濟負擔,「3,000蚊對我來說,負擔已經不小。」
▼ 簡樸房規管懶人包 ▼
拒住收容中心 不想丟棄現時家具
被問及若業主不續約,會否考慮政府提供的暫時安置居所,例如過渡性房屋、中轉房屋及臨時收容中心等。霞姐稱需視乎租金,如果太貴無法負擔;不會考慮收容中心,因該處「得個瞓」,且現時家中的家具如電飯煲等無法帶過去,需丟棄,離開中心後又需另外購置家具。她冀望政府可妥善安置受影響的租戶後才實行政策,「起碼有個安穩竇。」
輪候公屋5年 已申請簡約公屋 憂入伙前被退租
霞姐在社工幫助下於2020年時申請公屋,至今已輪候5年。她今年申請啟德(世運道)簡約公屋,惟該項目尚未建成,未知入伙日期及能否成功申請,擔憂入伙前已被業主退租。
政府今日(19日)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條例草案,將於2027年3月1日起開始執法。當局強調,會透過社工協助受影響住戶尋找居所搬遷,為有需要的住戶暫時提供安置,但他們不會因為執法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消息人士指,若住劏房可以優先上樓,將會「好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