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馬俊麒認酒後駕駛 稱已待酒氣消散才開車 罰5千及停牌半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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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馬俊麒涉嫌在上環酒後駕駛,未能通過「吹波仔」測試而被控,案件今(7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馬承認酒後駕駛,並認當日晚餐時曾喝酒,他已等待數小時待酒氣消散才駕車,惟讀數仍然超標1微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所犯程度屬第一級,且無意外發生,判他罰款5千元,停牌6個月,及須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
呼氣測試比法庭標準高1微克
被告馬俊麒,醫生,被控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下駕駛汽車罪,指他於2024年11月30日,在上環干諾道西28號,駕駛一輛私家車時,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23微克酒精,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言明限度。
被告在反醉駕行動中被截
控方案情指,警方在2024年11月30日零晨,在上環執行反醉駕行動,期間被告的車被截停,警員先要求被告出示駕駛執照,但被告稱無帶,因而被發定額罰款傳票。之後警員要求被告做呼氣測試,被告做了數次均顯示「微弱」,警員警告若再如此或提出檢控,被告再做測試時,讀數顯示其每100毫升呼氣中有26微克酒精,比法定的22微克略高。被告約15分鐘後再做測試,測出讀數為每100毫升呼氣中有23微克酒精,仍是較法例要求高,因而遭到檢控。
感後悔並會面對後果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醫生,當日晚餐時曾飲了兩杯酒,其後已等待數小時讓酒精消退。被告深感後悔,會面對後果,並承諾不再重犯。
案件編號:ESCC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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