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歲醫生李宏邦涉誤殺病人 專家指被告認知障礙 不適合答辯
現年93歲的醫生李宏邦,涉在7年前為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俗稱Botox的肉毒桿菌後,張疑因其他個人症狀下陷入昏迷,其後不治,李涉嫌在過程中有疏忽被控誤殺,辯方卻指李有認知障礙,不適合答辯,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抽選陪審團,並由陪審團先決定李是否適合答辯。辯方讀出兩名精神料醫生的報告,分別認為李患有重度神經認知症,和認知障礙症,為他不適合答辯。精神科醫生黃重光並指,李認知症狀影響其短期記憶,認為他不能在審訊時合理地作出回應。
被告李宏邦,93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他作為張的醫生,對她負有謹慎責任,但他在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疏忽導致張的死亡。
被告涉施用鎮靜藥物時有疏忽
控罪指被告所涉的疏忽行為包括:(一)儘管張曾攝取催眠藥,及不確定禁食狀態,被告仍向她施用鎮靜藥物,(二)未有在張處於鎮靜狀態期間,監測其氧氣飽和度,及未有在她出現呼吸困難時提供氧氣,(三)未有向張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四)當其他醫學專家詢問時,隱瞞醫療和藥物資料。
本陪審團只就是否適合答辯作裁決
法官向陪審團表示,陪審團需先就被告是否適合答辯進行裁決,若裁定被告不適合答辯,他們再決定被告當時有否做過控罪指稱的行為,不過若被告被裁定適合答辯,則會由另一批陪審團作刑事控罪的裁決。
被告2022年跌倒後狀況轉差
辯方讀出兩名精神科醫生鍾維壽和黃重光的報告,他們均認為被告不適合答辯。黃重光醫生的報告指,被告於2022年曾跌倒而受傷,其身體和精神狀況都轉差。被告的集中力下降,思考亦變得緩慢,會重複問同一問題。他過往不會粗言穢語,現時心情欠佳時會以粗言辱罵他人,他步行亦需用拐杖。
認為被告不能理解控罪
黃認為,被告患有重度神經認知症(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影響其短期記憶。他因此不能在審訊時合理地回應提問。黃認為,被告不能理解控罪,亦不能作供。
另一醫生認為被告未能給律師指示
鍾維壽醫生的報告指,被告於2022年頭部受傷,之後行為方面出現轉變,難以和家人溝通,其自理能力轉差。此外,被告只能龐統講述案發時發生的事。鍾認為被告患有認知障礙症,他可理解控罪性質,但太不可能給予律師指示,確立辯方案情。
案件編號: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