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8月錄548宗藥店投訴 有旅客誤中「両變錢」被索$3萬
消委會去年錄得798宗涉及藥店的投訴,按年上升65宗,今年截至8月亦錄得548宗相關投訴,涉及藥材計價單位不明、誤購包裝高度相似的影射貨品等。其中有新加坡遊客誤墮藥店「両變錢」陷阱,在被推銷奶薊草等藥材時,原以為計價單位是「両」、估算交易金額為約300元,及後有店員無告知計價單位及總價便將藥材磨成粉,並收取其30,400元,聲稱計價單位為「錢」;另有內地遊客被藥店推介購買「北京安宮牛黃丸」,離港後始發現該產品的生產商名稱,與原先欲購的產品相差一個字,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品。
消委會敦促業界摒棄不良銷售手法,為消費者及訪港旅客提供優良的購物體驗,鞏固本港「購物天堂」的美譽。
消委會表示,去年接獲798宗涉及藥房及藥妝店投訴,按年上升65宗。今年截至8月則錄得548宗相關投訴,較去年同期稍跌8宗。
新加坡遊客買藥材「両變錢」 被收逾3萬元
其中一宗個案涉及新加坡遊客,事主何女士最初只打算在一間藥妝店購買潔面產品,其間有店員向她推銷奶薊草等藥材,但無提及計價單位,僅建議買少量已足夠,更提出「買80送5」的優惠。何女士見標價為每両港幣380元,遂以為計價單位是「両」;當時在量秤上展示的重量為0.85,她估算交易金額約為300元,並同意購買。
店員未告知總價前便將藥材研磨成粉,要求何女士繳付港幣30,400元,並解釋計價單位為「錢」,以每錢港幣380元計算。店員最初卻拒絕提供收據,但何女士堅持下才發收據,及後向海關及委會投訴,質疑營銷手法有誤導,希望獲得退款。
涉事藥妝店回覆指,標價牌的計價單位是「錢」,更表示何或因不熟悉香港使用的中式度量衡而引致誤會,惟雙方均未能提供標價牌之照片。該藥妝店表示,考慮到何女士的不愉快體驗,願意在毋須退貨的情況下退回七成款項,但何拒絕,經再次調停後始同意全額退款,何女士亦確認收款。
內地遊客買「北京安宮牛黃丸」 生產商名稱卻差一字
另一個案涉及內地遊客,葉先生到一間藥房向店員表示欲購安宮牛黃丸,對方拿出一盒藥品並稱是「北京安宮牛黃丸」。葉見貨品包裝外觀設計與打算購買的貨品相似,加上店員說是「北京」,遂付款約2,640元購買3盒。
不過,葉先生返抵內地後仔細查看所購藥品,發現貨品雖同樣寫有「北京」和「安宮牛黃丸」字眼,但生產商的名稱卻相差一個字,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品,及後向消委會求助。
涉事藥房未就藥品是否影射其他品牌予以回應,但願意安排全額退款。經商議後,葉先生再訪香港,並完成退貨退款。
內地遊客疑被多收一倍費用
另一內地遊客龔女士來港旅遊時在一間藥妝店,購買一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及一些藥品。當時她無為意貨品售價,結帳時被收取305元。惟她離港後檢查收據,始發現所列出的產品為一盒12瓶裝,售價為170元,質疑藥妝店多收一倍費用。
龔女士向藥妝店反映,惟店方堅稱這是因為收銀系統所記錄的瓶裝數量有誤,但價格正確,一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售價確實為170元,拒絕退款。她不滿意藥妝店的回覆,並參考其他店舖,發現一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普遍售價為港幣40至50元,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藥妝店退回多收的費用。
涉事藥妝店解釋,該產品不設12瓶裝,又強調因收銀系統紀錄問題,單據錯誤顯示為12瓶裝。經消委會調停後,藥妝店建議龔帶同收據到店,並向其提供額外一盒6瓶裝藿香正氣水,但由於龔暫未有計劃訪港,最終經協調後,店方透過電子支付平台退回一半費用。
消委會嚴正呼籲業界遏止歪風,以維護本港聲譽,並向消費者作出以下提醒:
.消費者如有心儀品牌及貨品,應清晰告知商戶,並留意心儀品牌是否設有防偽特徵並仔細比對商戶所提供的貨品,一切無誤方付款交易。交易後亦應即場核對收據內容,以確保所購貨品、數量、價錢正確,如有疑問,須即時提出,保留收據,以作憑據。
.如消費者需要購買中藥,應向註冊中醫求診及按藥方配藥,切勿輕信非註冊中醫的「診斷」。消費者如有意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應先向商戶確認計價單位和價格,秤重後再與商戶確認貨品總價,如有任何疑問,要立即要求暫停交易。待釐清一切資料並確認無誤後,方同意商戶處理貨品(如切片或磨粉)。
.所有香港的註冊中成藥產品標籤上均附有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XXXXX"為一組五位數字),如欲選購中成藥應注意產品的包裝上是否印有上述註冊編號。
.消費者表示選擇商戶時可參考其口碑,亦可參考店舖門外及收銀處是否貼上「正版正貨」標籤。此標籤有效期一年,消費者應留意標籤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