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5|研引教師執業證書制 消息:證書設限期需定期更新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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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當局將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以確保所有教師均為適合及適當人選。政府消息人士指,將要求教師同時持有教師注冊及執業證書才可任教,該證書設有期限,需定時更新。消息人士又透露,教育局正諮詢律政司,希望明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擬法案。

《施政報告》提出,當局將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資料圖片)

研明年内向立法會遞交修訂草案

消息指,近年社會上有許多聲音要求檢討教師「終身註冊制」,當局參考其他專業注冊機制,要求教師須獲執業證書才可任教。消息指,該證書將設有期限,需定期審批,從而確保教師可「持續地符合專業發展資格」。

消息指,將就有關證書的落實細節諮詢持份者,稱一般教師均能符合,當局會考慮老師過往刑事紀錄及持續進修情況等因素審批證書。據了解,教育局正諮詢律政司,希望可於明年内向立法會遞交修訂草案。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表示,相關措施詳情仍待敲定,但引起教育界擔心措施會否徒添前線教師的壓力,不利優秀人才任教等疑慮。朱國強表示,期望當局充分諮詢,特別是聆聽及考慮現職的前線教師、教育團體與工會意見,機制亦須清晰、務實及廣為教育界接受,以維護並提升教師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