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漢入不敷支兼要照顧九旬父 走投無路圖與父同死 認企圖謀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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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兼職倉務員,月入1.5萬交租要1.1萬,另要每月還2千元債,並要照顧九旬臥床父親,覺走投無路而萌輕生念頭,但又擔心死後無人照顧父親,遂燒炭欲與父同死,幸胞姊及時發現並把二人救回。倉務員今(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其律師求情時形容本案是悲劇,被告當時承受極大壓力認為已無他法。法官張慧玲明言會判監,但先為倉務員索取心理報告,把案押後至10月10日判刑。

被告區志明,53歲,兼職倉務員。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指他於2023年8月4日,在沙田赤泥坪村某單位企圖謀殺其父親區邦強。

被告區志明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謀殺其父親。(黃浩謙攝)

胞姊求情指被告孝順且盡力照顧父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時承受極大壓力,認為已無解決方法,他現已感到後悔,其姐亦有撰求情信,指被告孝順且一直盡力照顧父親。

官問為何被告未向社工求助

法官張慧玲問被告父親為何未有申請傷殘津貼,或找社工協助。辯方指被告一家未有討論此事,又稱因被告和胞姐的工作時間,其父只會在早上7至10時需獨自一人。他雖然長期臥床,但手仍可以動,可獨自在房,他們覺這安排並無不妥,故亦沒有尋求協助。

父曾跌倒需長期臥床

案情指,被告與父親、胞姊和胞姊的女兒同住涉案單位,被告和父親同房。父親自2022年4月跌倒後需長期臥床,由被告照顧。被告任兼職倉務員,月入1.5萬元,但每月需支付1.1萬元租金。

胞姊及女兒嗅到烟味覺可疑

於2023年8月4日凌晨2時許,被告在房間內燒炭自殺。早上8時許,被告胞姊起床嗅到烟味,之後離開單位。其女兒期後亦在單位嗅到氣味,胞姊與女兒通訊時提及這事,胞姐中午返家推開被告與父的房門,發現房內有炭爐,爐上有燒過的炭,但已沒有火。被告之後起床並遲緩地走到客廳;父親仍有呼吸,手腳輕微郁動,但對女兒的說話未有回應。於下午4時許,事件報警。

指父亦曾稱不想太長命

警員查問時,被告承認因欠債而燒炭自殺,父親並不知情,但稱其父曾稱不想「太長命」。被告因此被捕,他在錄影會面補充,他破產後需每月需還2千元。他當時有11萬的欠債,需借錢交租和還「卡數」。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8月被頒令破產,截至2024年1月時,他有兩筆欠債,合共約25.1萬元。他自2023年3月起,拖欠業主租金。

擔心死後無人會照顧父親

被告稱他2023年6月,因欠債萌自殺念頭,並把10多塊炭,放入炭爐燃燒,並關上門窗。房內原本無開冷氣,但他和父親感到熱而開冷氣。被告認為他死後無人會照顧父親,因此想和父親一同輕生。

父去年因新冠病毒和肺炎去世

父親被送院救治,檢驗發現他一氧化碳中毒,但未達致命程度。其後,他的情況變得穩定,並於同月24日出院,獲安排至老人院居住。至2024年3月,他因新冠病毒和肺炎去世。

案件編號:HCCC4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