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籍醫生涉公立醫院偷麻醉藥 官指被告可疑惟證據不足 裁罪脫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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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籍麻醉科醫生涉在伊利接受麻醉科專科培訓期間,偷取13毫克應在術後棄置的鎮痛藥物瑞吩坦尼自用。醫生否認10項盜竊罪,案件今(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指出,被告雖曾招認帶走麻醉藥,惟當中所指的藥物並非控罪中所指,而醫院用作記錄藥物的系統,亦可以由其他人作輸入及修改,雖然被告高度可疑,但認為控方未能成功舉證,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被告郭學霖,KURTZ Moritz Sebastian(35歲,麻醉科醫師),被控10項盗竊罪,指他於2021年2月3日至3月18日期間,在油麻地伊利沙伯醫院內偷竊13毫克瑞吩坦尼,為醫院管理局的財產。

被告郭學霖被裁裁定盜竊罪全部不成立。(陳蓉攝)

被告承認曾帶瑞吩坦尼回家自用

控方案情指,有同學見被告的樣子疲累,又常常上廁所,又試過缺席當值,擔心其狀況,於是在2021年3月,兩位顧問醫生莊友全及許潔敏曾與被告會面。顧問醫生莊友全指,被告曾稱因工作繁忙及須應付考試感壓力。莊追問被告有關藥物存量的事宜,被告承認曾把瑞吩坦尼帶回家自用。

系統顯示被告取走該藥該藥10次

承認事實指,被告在10次手術中取走共13毫克瑞吩坦尼,系統未有相關棄置記錄;每毫克瑞吩坦尼價值88元。

被告曾認帶走麻醉藥

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指出,接納本案證人的供詞誠實可靠,惟認同辯方所指,被告雖曾招認帶走麻醉藥,但僅半身麻醉的藥物,惟本案的10項控罪所指的藥物,皆與其招認無關。

很多人都可以輸入及修改系統

陳另指出,雖然紀錄與藥物的實際使用情況有出入,但很多人都可以使用該AIS系統(麻醉資訊系統)輸入或修改紀錄,認為控方未能證明涉案紀錄由被告輸入。雖然被告高度可疑,但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舉證,遂裁定被告的所有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261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