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踢貓肚該貓其後亡 被判囚5月 放棄上訴即時服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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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理工大學邀請來港就讀商科的內地「高材生」,涉腳踢合租室友的布偶貓,令貓隻被踢起,甚至撞向乾衣機。男學生早前被裁定1項虐畜罪罪成,被判囚5個月,男學生隨即就定罪提出上訴,獲准保釋。案件今(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放棄上訴獲批准,須即時服刑。
被告余令科(22歲)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他於2024年7月8日在九龍紅磡黃埔花園3期某單位內踢一隻貓。
高材生踢貓肚該貓其後亡 求情指貓本身有病 官斥違人性囚5月內地高材生涉踢室友的貓 並令貓撞到乾衣機 虐畜罪成還柙候判天水圍村屋5隻狗缺糧水 其中兩隻斃命 警列虐待動物尋主人去年虐待動物檢控成功率3% 最輕判監14日 民建聯促修例提高罰則秀茂坪曉光街烏龜高處墮下粉身碎骨 警列虐待動物案
裁判官陳志輝早前判刑時指出,案件源於被告不滿貓隻隨處便溺,故用腳踢貓想阻止它,惟殘酷對待動物是文明社會不能容忍的行為,亦有違人性,令人極其厭惡。即使曾與貓主討論,亦不能用腳踢貓,甚至令貓反彈到乾衣機上。
陳官強調,監禁是唯一合適的選擇,考慮到最近虐畜案件有上升的趨勢,認為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陳官指,被告在審訊後被定罪,沒有證據顯示貓隻的死亡與其行為無關。陳官強調指:「你喺貓隻已極其虛弱嘅情況下對佢做啲咁嘅行為,可以話係非常之差。」遂判處被告入獄5個月。
事主折返住所時發現事件 被告指小貓到處便溺
案情指,貓主與被告為同居室友關係。該布偶貓於2022年被領養,平常會待在家中的客廳休息。去年7月某日上午,事主出門後發現忘記帶銀包及鑰匙等物品,於是折返,惟他在家門外聽到屋內傳出巨響,從鐵閘望入單位,發現被告用右腳兩度踢向布偶貓腹部位置,布偶貓甚至被踢至撞向乾衣機。
貓主隨即拍門,入屋後發現布偶貓躺在地上沒有動靜,被告解釋指因為小貓到處便溺。男主人隨即報警求助及將布偶貓送院。布偶貓終被證實死亡,惟驗屍報告未能確認布偶貓的死因與被告的行為有直接關係。
案件編號:KCCC30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