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高材生涉踢室友的貓 並令貓撞到乾衣機 虐畜罪成還柙候判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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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地獲邀到理大讀商科的高材生,疑因同住室友所養的貓隨處便溺,涉腳踢貓隻腹部,令貓撞向乾衣機,碰巧貓主忘記帶東西折返單位,從門縫看到情況,惟他拍門入屋後,貓隻已無動靜,最後證實死亡。高材生否認虐貓,並質疑貓主在狹窄門縫看不清楚。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陳志輝指被告在毫無原因下踢貓的腹部,必然屬虐待,裁定他罪成。被告求情稱被後曾還柙兩天,已嘗牢獄之苦,望能輕判。陳把把案押後至9月19日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報告,並下令被告被告需還押。

被告余令科(22歲)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他於2024年7月8日在九龍紅磡黃埔花園3期某單位內踢一隻貓。

被告余令科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虐畜罪成。(資料圖片)

貓主折返單位見被告踢貓

案情指,受害貓是一隻布偶貓,男貓主與被告是同住的室友。貓主於2022年領養該貓,貓隻平常會待在家中客廳休息。去年7月某日上午,貓主出門後發現忘記帶銀包及鑰匙,他折返住所時,在家門外聽到屋內傳出巨響,他從鐵閘望入單位,見被告用右腳兩度踢向布偶貓的腹部,布偶貓被踢至撞向乾衣機。

貓主入屋布偶貓已沒有動靜

貓主隨即拍門,入屋後見布偶貓躺在地上沒有動靜,被告指貓隻到處便溺。貓主隨即報警,並將布偶貓送院。布偶貓最終死亡,惟驗屍報告未能確認布偶貓的死因與被告的行為有直接關係。

辯方質疑門縫窄看不清情況

辯方質疑,門縫的空間狹窄,貓主理應無法看到單位內的情況,惟陳官反駁,門縫儘管狹小,仍能清楚地看到單位,且被告在毫無原因下踢貓的肚子,必然屬虐待動物。

獲理大邀請來港讀金融會計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武漢出生,沒有案底,他經內地高考後,獲理工大學邀請來港修讀金融及會計,2024年畢業。本案發生後他有失眠問題,去年進行心理輔導後確診睡眠障礙。

曾還柙兩晚已嘗牢獄之苦

辯方又指,被告去年底被捕後已被沒收旅遊證件,未能回內地與家人團聚,經歷漫長的法律程序,亦令他深感壓力。他被捕後被還柙兩晚,已試過牢獄之苦的滋味,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CCC30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