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1男涉冒警欺詐 兩被告申擱置聆訊 指涉國安資料准閉門陳詞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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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警及一名退休人士涉冒充國安處人員,向男子表示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他牽涉一宗詐騙案,要求對方交錢。3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原定今(1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有永久擱置聆訊申請,因可能涉及國安的敏感資訊,故共同申請將該部份改為不公開聆訊。暫委法官彭亮廷基於上述原因,認為法庭應持謹慎預防態度,接納情況符合有關條例,准該申請在內庭處理。

退休被告涉冒公職人員罪

被告李雪輝(58歲,退休人士)、鄧栩洋(30歲,報稱公務員)、莊港偉(46歲,報稱公務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2年2月14日 至2022年5月24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以不誠實手段詐騙張田同交出款項,以結清深圳南玻浮法玻璃公司,與中科創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正如三人向張虛假地表示他們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所表明。

首被告李雪輝,報稱退休人士,他有份申請擱置聆訊,並稱因陳詞涉國安資料,要求閉門聆訊。(資料圖片)

李另被控一項假冒公職人員罪,指他於2022年4月1日,在香港中環麥當勞道豪華閣22樓,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所。

指申請陳詞或涉國安敏感資訊

控方指,就有關首被告及第三被告的永久擱置聆訊,申請中的陳詞有可能涉國安敏感資訊,故認為以非公開形式處理較為合適。控方與兩被告均要求有關部份轉為不公開聆訊。

控方認為國安資料相當可能出現

控方續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指,雖然現在未有足夠資料反映與國安資料有關,但已有相當可能性(real likelihood)出現,認為有所擔憂,申請是出於預防性的考慮。控方續指,基於該條文所指的「其他正當目的」,若法庭覺得有需要,可命令以非公開形式進行審訊。

官認同應取謹慎態度

暫委法官彭亮廷考慮到該申請有機會觸及敏感的國安資訊,認為法庭應持有謹慎的預防態度,接納情況符合有關條例,批准永久擱置聆訊的申請以非公開形式進行,該申請完畢後再作進一步指示。彭官強調,會謹記刑事審訊應以公開的形式進行,並開放予公眾參與。

案件編號:DCCC10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