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風波|海關加入調查 被告再申保釋被拒 明年1月再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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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內地飲用水疑被騙案,品牌「鑫樂觀音山」的供應商「鑫鼎鑫」,涉以不實資料欺騙物流署,意圖奪得政府辦公室飲用水合約,其公司六旬男董事被控1項欺詐罪,案件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除警方外,海關亦正展開調查,稍後或會加控,並需時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6日。男董事有保釋申請,裁判官林子康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呂子聰。(廖雁鴻攝)
供應商「鑫鼎鑫」曾為政府部門供應品牌「鑫樂觀音山」飲用水。(廖雁雄攝)

被告呂子聰(61歲)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萬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獲得利益,即得到價值5294萬元的標書。

案件編號:ESCC 215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