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禁錮強姦酒吧女拳手 辯稱:是性交易我無強姦佢 全罪脫
地盤工在酒吧飲悶酒認識猜枚女拳手後,涉以「睇貓貓」為名,相約女方到其住所後,期間涉持刀稱:「我係大陸人,我咩都唔驚。」又用索帶綁女方雙手後把她強姦。地盤工否認指控,警誡下稱:「我有同佢上床,呢次只係性交易,我無強姦佢。」又指女方因肉金問題不滿才報警。陪審團今(19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兩個多小時,裁定地盤工非禮、強姦和非法禁錮等3罪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漢邦,46歲,地盤工人。控罪指他於2023年8月11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某單位,非禮、強姦和非法禁錮案發時32歲的女子X。陪審團一致裁定他強姦罪不成立,另外兩項控罪則以6比1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難被告酒吧獨自飲酒遇上
控方案情指,事主X在酒吧當兼職拳手,會找客人猜枚。2022年9月底,她與獨自飲酒的被告猜枚後,二人並交換聯絡方法。被告之後有約X,均遭X拒絕。於2023年8月7日,被告再問X可否替他照顧兩隻貓,並稱會付酬勞,X最終同意見面。
曾要X簽下不追究證明書
同月11日,被告帶X到其住所,期間把X推在床上,捉著她雙手吻她的咀,又掀起她的衣服吻其胸。X掙扎後,被告放手並跪地道歉,又稱送她一隻價值8萬元的手錶,以作賠償,但要X寫下不追究證明書。X為想盡快離開而簽下證明。
持刀指嚇X稱我咩都唔驚
惟被告之後拿生果刀入房,並對X說:「我唔係香港人,我係大陸人,我咩都唔驚。」又用索帶綁起X雙手,並脫去兩人的衣服,然後戴上安全套把X強姦。被告又刪去X手機內兩人訊息記錄,又拿走X銀包的30元。X稱擔心被告會情緒激動,和他聊天至下午,被告著X不要報警,並給她300元。他又承諾會賠償,更讓X拍下其身份證。X離開大廈,即拍下手上傷勢,傳給酒吧老闆,然後報警。
被告稱見X月事來潮打消性交念頭
被告在與警方的會面錄影稱,當日約X到他家「睇貓貓」。兩人房間談天時眉來眼去,被告自覺「有啲feel」,認為二人互相觸電,遂撫摸X身體,X未有抗拒,兩人繼而各自脫去對方的衣服,他想與X性交,惟他發現X正值月事來潮,便想作罷。
X稱是否性交都要付款
被告指X回應說,不論性交與否,被告都要付錢,被告戴上安全套便可。被告稱他氜沒談及價錢,他心目中價錢為500元。便戴上安全套和X性交。惟事後他支付500元,X卻索價2000元,更威脅若被告不付足費用,會告他強姦。
送X手錶之後自爆是假貨
被告便把一隻「勞力士手錶」給予X,並稱該錶值8萬元,X則寫下表明是自願發生性關係的字條。X離開時,被告告知她手錶是假貨,X即大怒,並拍下被告的身份證,表明要收到餘款1500元,才會刪除相片,又撕毀同意性交字條。被告稱曾向X稱會在兩、三天內支付餘額,X起初表示無問題,但之後往報警。
案件編號:HCCC16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