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姦女拳手 亮刀稱:我係大陸人 索帶綁女方雙手下施暴
地盤工到酒吧飲悶酒遇上女拳手前來猜枚,二人並交換了電話。地盤工之後以照顧貓為名約女拳手見面,並帶女拳手到其家時涉把對方強姦,地盤工被捕稱是性交易,他否認強姦罪,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時透露,被告先強吻事主咀及胸被推開,他一度跪地道歉,之後卻拿刀入房向女方稱:「我係大陸人,我咩都唔驚。」然後用索帶綁起女方雙手後把她強姦。
被告陳漢邦,46歲,地盤工人。控罪指他於2023年8月11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某單位,非禮、強姦和非法禁錮案發時32歲的女子X。
X按老闆指示找被告猜枚
控方開案陳詞指,X案時在一酒吧任兼職拳手。她於2022年9月底按老闆指示,與獨自飲酒的被告猜枚,兩人並交換聯絡方法。被告之後約X外出,遭X拒絕。2023年8月7日,被告再向X發訊息,要求X替他照顧兩隻貓,並指會支付酬勞,X最終同意見面。
強吻X後送錶賠償但要簽證明
X於同月11日早上約11時許到油麻地,並跟被告到其住所,惟被告稱要上廁所和洗澡,叫X在房間等。惟他入房後便把她推在床上,又捉著她雙手吻她的咀,繼而掀起X衣服吻她的胸。X即推被告和咬他膊頭,並叫了數次「救命」。被告終放手並跪地道歉,稱是一時衝動,並取出一隻他指價值8萬元的手錶,給予X作賠償,但要X寫下不追究的證明書。X為了盡快離開,在不情願下寫下證明書。
折返房間拿刀自稱大陸人後施暴
被告其後離開房片刻後帶同一生果刀入房,並對X說:「我唔係香港人,我係大陸人,我咩都唔驚。」並用索帶綁起X雙手,又脫去兩人的衣服,然後戴上安全套把X強姦。
完事後帶X沖水拿走女方30元
被告完事後帶X沖水和幫她穿上褲子,又要X透露手機密碼,並刪去兩人的訊息紀錄,又取去X銀包內的30元。
最終付款300元並讓X拍其身份證
被告之後替X鬆綁,X因擔心被告會情緒激動,和被告聊天至下午約3時才稱要返家,被告著X不要報警,並給予300元。他又承諾會賠償,並提供身份證讓X拍攝。
被捕稱是性交易
X離開大廈後,拍下手上的傷勢,把照片傳給老闆,然後報警。警員當晚到被告住所但無人應門,破門而入後只見兩隻貓。被告稍後返家時被捕,他警誡下稱:「我有同佢上床,呢次只係性交易,我無強姦佢。」
指告知手錶是假貨後反目
被告在錄影會面指,兩人性交後,被告支付500元,X要求2000元,若被告未能支付便會報警稱被強姦。被告便把一隻勞力士手錶給X,但要她寫下自願性交的字條。惟X準備離開時,被告告知她該手錶是假貨,X因而撕毀字條。被告要求數天時間籌餘下的1500元,X則拍下被告的身份證並離開。被告其後致電X稱可在兩、三天內付款,惟X最終表示:「我而家去報警。」
案件編號:HCCC16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