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回港求醫亡死因 專家指院方未留意症狀 若溝通好可免延誤
七旬婦內地旅遊時不適,內地求醫被診斷為心臟主動脈剝離,婦人即日回港求醫,婦人的女兒稱曾想出示內地醫院的掃描片,但職員未有收,她們後來向醫護指其母爆血管,院方初步卻診斷是心肌梗塞,惟婦人晚上惡化不治。死因庭今(19日)傳召專家證人證人作供,他指婦人有腳癱瘓等非心肌梗塞症狀,惟當時未被察覺,若家屬與醫護能有洽當溝通,或可避免延誤。他又認為,登記職員亦是團隊的一員,他們亦需知道應如何處理資訊。
女死者陳鶯鶯(終年71歲,下稱:陳)於2023年12月18日晚上在北區醫院去世。醫管局作為有利害關係方列席。
陳的女兒向醫生指其母爆血管
瑪麗醫院榮譽顧問梁令邦醫生,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引述陳的女兒的口供時稱,陳的女兒曾向北區醫院登記處職員指其母「爆血管」,欲提供內地醫院的電腦掃描片段,惟職員拒收。梁指登記處職員非醫護,急症室報告未能得知醫生是否知有該些片段。其後陳女兒向醫生指其母「爆血管」,急症室報告指初步懷疑陳心肌梗塞。
主動脈剝離獲合適治療存活率有八成
梁指心肌梗塞係塞血管,並非爆血管,不清楚為何會出現此差異。主動脈剝離難以靠表徵診斷,痛楚多被形容為撕裂,需靠造影檢查。他又指出,主動脈剝離的死亡率高達四成,但病人接受合適治療的話,存活率有八成。
陳10分鐘能見醫生並無延誤
梁續指陳當時被分為第三級緊急,10分鐘內已見醫生,並無延誤。主診醫生詢問病歷、徵狀及檢查後,診斷的方向亦合適。陳的徵狀雖然可能是主動脈剝離,但不能確定,醫生可能會診斷為急性冠心病、中風或腹膜炎。
兩邊手血壓有差異似血管疾病
梁續稱,陳當時兩邊手的血壓相差11個單位,算是相當大的差距,就算不是主動脈剝離,亦應向血管相關疾病考慮,安排血管描素等的檢查,惟醫生當時除打點滴外,便無做其他處理。
腳無力非心肌梗塞症狀
此外,陳的腳部癱瘓,很大機會是主動脈剝離,因為心肌梗塞雖然同樣會胸口痛,但不會腳無力,這並非心肌梗塞的症狀。如果急症室有看東莞醫院的報告,或可及早警覺主動脈有問題。若家屬與醫療團隊有交代清楚,或可避免延誤,醫護亦有責任問清楚情況。
登記職員亦屬團隊一員
梁建議,醫院的登記職員雖然不屬醫護人員,但仍是團隊的一部分,建議不可以輕視任何資訊,亦應與分流站的護士交代,建議要讓非醫護的行政人員知道應如何處理資訊。
家屬希望醫護重視人命
家屬方陳詞指,內地醫院沒有母親的病歷,亦不知道其背景,但可得知其況狀嚴重。她們重視母親的生命,必然會把所有資訊交出,可惜被駁回,希望醫護重視人命。
醫管局指醫生從無拒絕看報告
醫管局方陳詞指,醫生從未有拒絕看報告,亦想了解更多的診斷,惟家屬僅告知醫生事主血管爆裂,醫生晚上才得知其情況為撕裂,記錄亦未提及家屬有提及內地診斷及影片等的情況。
案件編號:CCDI-35/2024(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