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3人涉轉載帖文煽惑選舉不投票 通緝「姜牧師」及湯偉雄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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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早(20日)起訴兩男一女,年齡介乎至66歲,分別為冷氣工程師、家庭主婦及無業人士。他們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社交媒體上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已離港的兩名男子,包括於2019年上環衝突案中暴動罪脫的湯偉雄,以及綽號「姜牧師」姜嘉偉。姜嘉偉早前亦被警方國安處於懸紅通緝,涉嫌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廉政公署今早(20日)起訴兩男一女,年齡介乎至66歲,分別為冷氣工程師、家庭主婦及無業人士。他們涉嫌在社交媒體上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蘇煒然攝)
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被稱為「姜牧師」姜嘉偉。(資料圖片/劉安琪攝)
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的湯偉雄(右),他於2019年上環衝突案中暴動罪脫。(資料圖片 / 李慧娜攝)

三人涉轉載帖文被起訴

廉署調查顯示,已離港的34歲姜嘉偉及44歲湯偉雄曾各自於其社交媒體專頁,發布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55歲冷氣工程師黃建國其後在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姜嘉偉的貼文,而66歲無業的林建栻及61歲家庭主婦馬惠鈴則分別在他們的社交媒體專頁轉載湯偉雄的貼文。

廉署上星期五(14日)拘捕黃建國、林建栻及馬惠鈴,各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廉署根據律政司法律意見,今日(20日)分三宗案件起訴該三名被捕人士,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被稱為「姜牧師」姜嘉偉。(廉政公署網頁相片)
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的湯偉雄。(廉政公署網頁相片)

廉署獲法庭手令通緝姜嘉偉及湯偉雄

另外,廉署今早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及湯偉雄。他們各面臨兩項控罪,涉嫌在選舉期間在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

綽號「姜牧師」姜嘉偉於今年7月25日已被國安處懸紅20萬通緝,並於8月4日被刊憲列為「指明潛逃者」,涉嫌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湯偉雄與其妻子杜依蘭曾在香港經營健身室,因2019年上環衝突案被起訴暴動罪,後來脫罪。

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的湯偉雄(右),他於2019年上環衝突案中暴動罪脫。(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帖文、被稱為「姜牧師」姜嘉偉。(資料圖片 / 凌子淇攝)

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24日展開,由當日起直至12月7日投票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廉署重申,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轉載相關內容亦屬違法,呼籲市民嚴守法規,認清事實真相,切勿被不法分子蒙蔽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