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涉社交平台發煽動不投票言論 控方稱或加控罪 12.30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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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歲男子涉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言論,煽動市民在選舉日不投票或投白票,被國安處起訴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午(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庭上透露,在搜屋期間找到數部電腦及電話,需時檢測會否涉及其他罪行。被告有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候訊。

被告林宗明(68歲,退休人士)被控1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指他於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 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c)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d)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作為;及/或

(e)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529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