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結業|旅監局︰幸運假期周一通知結業 1500顧客受影響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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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監管局今日(2日)公布,幸運假期有限公司昨日(1日)提交書面通知,指今日(2日)停運旅行代理商業務,即違反《旅遊業條例》規定不少於14日通知。目前幸運假期正聯絡顧客處理退款或補償安排,受影響的顧客約1,500人次,料涉及未出發的外遊團費約170萬元。旅監局正展開調查,就欺詐或其他涉嫌違法行為,與相關執法機構合適跟進。

幸運假期有限公司12月1日向旅監局提交書面通知指,有意在12月2日停止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即違反《旅遊業條例》。(網頁截圖)

幸運假期提早一日通知旅監局結業 違《旅遊業條例》

旅監局公布,幸運假期有限公司昨日(1日)提交書面通知指,有意今日(2日)停止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惟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持牌旅行代理商有意停止經營業務,須在業務停止前不少於14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旅監局。

旅監局表示,昨日收到通知後已立即啟動撤銷旅行代理商牌照的程序,並嚴正提醒幸運假期須即時停止接受新的旅遊服務預訂,須妥善處理顧客訂單,包括安排退款等事宜。

旅監局初步查核受影響的顧客約1,500人次。(醉美遊FB圖片)

受影響顧客約1500人次 未發出旅行團涉170萬元

旅監局根據查獲的資料,幸運假期在提交書面通知後,已沒有接受新的旅遊服務預訂。目前幸運假期正聯絡顧客處理退款或補償安排,初步查核受影響的顧客約1,500人次。

根據旅遊業賠償基金電子印花徵費系統的資料,幸運假期尚未出發的外遊旅行團費用約為170萬港元。旅監局已提醒幸運假期的負責人,旅行代理商在牌照撤銷後仍須遵守條例規定,包括按照已訂立的協議、交易或安排下的義務或法律責任行事。

旅監局視乎調查結果,或就欺詐或其他涉嫌違法行為,與相關執法機構合適跟進。(資料圖片)

旅監局正調查欺詐或其他涉嫌違法行為

由於個案涉嫌違反條例,旅監局正展開調查,視乎調查結果跟進檢控程序,並就欺詐或其他涉嫌違法行為,與相關執法機構合適跟進。

根據條例,外遊旅客如持有蓋上旅遊業賠償基金印花的外遊費收據,並因持牌旅行代理商倒閉而損失外遊費,可向旅監局申請特惠賠償,賠償金額最高為損失外遊費的90%。

旅監局指,會向受影響顧客提供賠償基金索償資料,並按照《條例》及賠償基金程序處理相關申請。顧客如有查詢,可在周一至周五早上9時至晚上6時,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熱線 (3916 3218)。

醉美中國網頁顯示,結業前在全港共有5間門市。(醉美遊FB圖片)

幸運假期結業前在全港共有5間門市

翻查旅遊業議會資料,幸運假期的營業名稱為醉美中國/醉美遊中國/醉美遊,外遊業務包括旅行團零售;批發/組團社;票務零售及批發;機票加酒店套餐;商務旅遊;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代訂酒店及郵輪假期。至於本地遊業務則有本地團、租車及預訂本地酒店。

醉美中國網頁顯示,結業前在全港共有5間門市,包括觀塘開源道鱷魚恤中心、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屯門華都花園商場、荃灣海壩街荃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