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男災後擬低價掃宏福苑單位 江玉歡提醒業主擁業權可參與重建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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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昨日報道一名神秘男子在宏福苑大火當日及翌日,曾向大埔區內多間地產代理表明有意以低價入手5個宏福苑單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日(10日)在電台節目指出,即使單位燒毀,業主仍擁有該地的業權,可參與日後重建工作,呼籲業主切勿被有心人利用。她亦呼籲,倘若政府會推出政策,應表明賠償方案不適用於11月26日(火災首日)後買入的單位。

11月26日,宏福苑宏昌閣外牆有棚架起火。(林振華攝)
11月27日凌晨是火勢最猛烈的時候。(資料圖片)
12月9日的災後宏福苑。(左朗星攝)

有大埔區內代理早前向《香港01》證實,有一名男子疑謀「發災難財」。該代理透露,火災當日及翌日,他所屬的地產代理分行有前線職員接獲一名男子來電,查問宏福苑自由市場放盤「有冇平嘢」。該代理更指,分行內有三、四名代理相繼接到來電,懷疑該男子正四處打聽宏福苑平價放盤單位事宜,但該行的代理均未有理會。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提醒,即使單位燒毀,業主仍擁有該地的業權,不論是否已補地價,業主仍是擁有土地的人,可參與日後重建工作,故呼籲業主切勿被有心人利用。另外,賣樓後,有可能新舊業主也是業權持有人,理論上也可參與重建工作;所以,她呼籲政府若推出政策,應表明賠償方案未必適用於11月26日(火災首日)後買入的單位。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提醒,即使單位燒毀,業主仍擁有該地的業權,可參與日後重建工作。(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本身是律師的江玉歡亦補充指,若她現時要處理宏福苑業權轉讓的個案,她會私下問清楚舊業主放售的原因,因為可能有人太傷心而渴望出售單位;但她會提醒舊業主本身擁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