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立會遞聯署信 394戶撐原址重建 願放棄額外恩恤安置

撰文:黃學潤 羅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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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災後重建方案爭議持續。政府日前派發問卷將「原址重建」列為選項,惟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隨即形容該方案不切實際,今早(14日)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上,他解說需時9至10年的原因,並形容「相當漫長」。有業主代表早上到立法會遞交聯署信,表達394戶業主堅持原址重建,促請政府縮短重建年期,並召開業主大會讓業主投票反映意向。業主代表其後發新聞稿指,業主為爭取原址回家的機會,願意放棄額外的恩恤安置,期望政府及大眾跳出單純的「土地規劃」視角,從「人文關懷」角度審視這場災難的後續處置。

今早戴先生及范小姐到立法會遞交聯署信,394戶業主支持原址重建。(黃學潤攝)

收集407戶業主簽名 97%撐原址重建

業主代表戴先生今早前往立法會,向立法會主席李慧琼及一眾議員遞交聯署信。戴先生表示,他們透過WhatsApp群組在短短4日內收集到407戶業主的實名簽名,當中約97%贊成原址重建,僅有13戶反對,反應比預期熱烈。

對於黃偉綸指原址重建不切實際,戴先生表示明白官員有其理據,但他坦言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人才濟濟,希望政府能尋求專家及人才協助,構思方案加快重建速度。戴先生直言:「大部份業主都心急,我哋唔會特登去拖、去同政府討價還價,我哋都好想快啲搞掂呢件事。」他期望政府能早日向業主發好消息,如能在6至8年完成原址重建,「畀居民聽到開心啲囉」。

戴先生提到,堅持原址重建不僅是為了資產,更包含對親人的思念。他透露有年長的業主希望能留住單位給子孫;而痛失雙親的災民將來返回宏福苑,「(當作)返到屋企可以見到爸爸媽媽,嗰種回憶嘅感受好重要。」

今早戴先生及范小姐到立法會遞交聯署信,394戶業主支持原址重建。(羅敏妍攝)

倡政府召開業主大會投票 以反映意向消疑慮

此外,戴先生建議政府應出面協助召開一次正式的業主大會,讓所有業主就不同方案(如選擇廣福公園、原址重建或到其他地區居屋等)進行投票。

「每個人有每個人唔同嘅聲音,我哋去投票,反映大多數嘅意向。」戴先生認為,如能安排投票,可以最公平的方法消除疑慮,「搵一個地方畀我哋,就住大家嘅意向投一次票,你唔出席咪當棄權」,讓數據說話,亦讓政府能掌握最真實的民意。

「這不是一場談判,而是關於守護家園的懇求」

業主代表其後發布新聞稿指,期望政府在行政與民心之間,尋求一個「兩全」的突破口。而業主為爭取「原址重建」的決心,已超越了對物質利益的考量,並願意放棄額外的恩恤安置。新聞稿亦形容,「這不是一場談判,而是關於守護家園的懇求」,期望政府及大眾跳出單純的「土地規劃」視角,從「人文關懷」角度審視這場災難的後續處置,反問社會是否有足夠的溫度去包容那些遭受重創的心靈?

1月14日,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出席發言。(立法會直播)

黃偉綸:10年中有3數年要妥善處理業權和法律問題

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今日開會,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必須讓居民「有得揀」,雖未必滿足所有居民意願,但會讓他們有合理選擇。

他亦就原址重建的選項作解說,未有再提及早前惹議的原址重建「不實際」論,但重申可能需要9至10年,即最快2035或2036年才可能入伙,「點解要咁耐,原址重建要清拆」,稱假設建屋要4至5年,清拆要花1年半,之後三數年時間要妥善處理單位的業權和法律問題,時間相較其他跨區居屋項目是「相當漫長」,是因為要先清拆,形容挑戰相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