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宏業唯一獲授權簽署人辭任須停工 27工程另委承建商
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後,其中一名「獲授權簽署人」(AS)已離任。屋字署今日(14日)回覆查詢時證實,僅餘一名AS、因火災涉誤殺被捕的黃忠基亦已辭任,由於現時沒有獲授權簽署人代其行事,宏業不能再以註冊承建商身份進行《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
▼2025年12月2日 警方及消防員續在大埔宏福苑調查▼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前,宏業在屋宇署的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顯示有兩名「獲授權簽署人」(AS),分別為張玉濤及黃忠基,屋宇署上月回覆證實張玉濤已離職,因此按程序將其從名冊中除名。
黃忠基辭任 宏業無法以註冊承建商身份進行工程
餘下一名「獲授權簽署人」黃忠基,他同時是宏業的工程顧問,早前被警方以「誤殺」罪名拘捕。今日(14日)翻查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已經不見黃忠基的名字。屋宇署回覆查詢時證實,於1月5日收到宏業來函通知,指其「獲授權簽署人」已辭任,因此已將其從宏業的承建商名冊資料中移除。
屋宇署稱,由於現時沒有獲授權簽署人代其行事,宏業不能再以註冊承建商身份進行《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
屋宇署:正通知業主組織需另委任承建商
屋宇署在去年11月勒令28個由宏業作為註冊承建商的私樓工程項目停工,及後發現宏業在其中一個項目的委任已被撤回。至於餘下27個工程,屋宇署最新表示,正聯絡相關工程的認可人士,對於個別只需由註冊承建商負責進行的小型工程,署方正直接聯絡業主組織,通知他們需另行委任新的註冊承建商以繼續進行有關工程。
至於同以「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作為大維修承辦商的屯門怡樂花園,本月初已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終止宏業的大維修合約。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補聘AS須經屋宇署審批和面試 七成承建商只有「單頭」AS
根據名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註冊於2027年3月8日才屆滿。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褀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即使宏業有牌照,但由於缺乏AS代其行事,仍無法進行建築工程。他指,若承建商補聘AS,須經屋宇署審批和面試。現時全港約800個一般承建商,當中七成只有「單頭」AS,因此行內補聘AS的情況普遍。不過,他認為宏業情況複雜,相信屋宇署會有多重考慮因素,包括該AS是否有能力處理公司面對的問題。
湯毓褀又指,維修方及承建商的合約通常列明,雙方在甚麼情況下可以終止合約。一般情況而言,若承建商無能力履行職務完成合約工程,已構成業主終止合約的理由。他又不贊成政府介入私人合約,但認為政府可協助法團了解合約內容,根據條款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