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摸男學生下體兼互相手淫受審 事主稱兩人超越師生關係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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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電腦科男教師涉邀約15歲男學生到其家中,要對方戴上眼罩,再用手摸其大腿及下體,又拍打其臀部,要求雙方互相手淫等。當男生未能勃起時,男教師又追問:「點解你起唔到?」男教師今(20日)在區域法院否認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受審。庭上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他形容和被告的關係「唔正常」,超越一般的朋友和師生關係。惟被告認為X付出不夠,因此X「用呢種方式,希望段關係唔好破裂」。

被告L.Y.T 被控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指他於2024年9月到10月間,在新界大埔某單位,三度向16歲以下的兒童,即男童X作出猥褻行為。

事主X在母親追問下 稱遭學校一名老師侵犯

控方開案陳詞指,在2024年9至10月間,被告曾三次對男童X 作出猥褻行為 。X在案發時15歲,平時居於兒童之家,週末可以回家居住,惟家舍未有確認他是否有回家。而被告為事主就讀學校的教師,任教電腦科。

開案陳詞續指,X的母親Y因察覺他疲倦及情緒低落,於是向他追問,X遂透露遭學校一名老師侵犯,觸及下體,惟當時X在哭泣,所以Y未有再追問。

X指和被告關係越界 非一般的師生或朋友

控方庭上播放X的錄影會面時,他指被告是其學校的I.T教師,形容二人間「有糾紛」,又稱「唔係好知我哋嘅關係,應該係唔正常,佢認為我付出得唔夠多,所以用呢種方式,希望段關係唔好破裂,希望可以安撫佢嘅情緒。」X認為,二人的關係越界,非一般的師生或朋友。

X續指,在2024年9月某星期五,被告邀請他到其家中吃飯,當時他沒有預想到會被侵犯。其後被告以「同你玩」為由,要求他戴上眼罩、搔他癢及摸他大腿。X認為,當時被告已有性興奮,並伸手摸X的下體及拍打臀部。

X指遭侵犯時無法勃起 被告問:點解你起唔到?

X稱,當時感恐懼,事件由被告主導,他全程被矇眼,其後被告幫他脫下褲子及手淫,他當時感到不適,私處無法勃起。被告於是追問他:「點解你起唔到?」X僅解釋指他不習慣,其後便去洗澡。

X憶述,當時感慌張及不知所措,因為當時他在被告家中,「唔知佢下一步想點」,又形容「成個性器官都被佢揸緊」、「我完全無興趣」。

案件編號:DCCC55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