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佳宝食品超市豬隻放處所外 食環署:正展開取消牌照程序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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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0日)指對於早前有新鮮糧食店漠視法規,不當處理豬隻屠體導致店內鼠患嚴重高度重視,較早前在各區採取突擊行動,取締違規的新鮮糧食店。其中,執法人員於上周三(4日)在元朗區的特別行動中,發現位於天水圍新北江商場1樓16-17號舖的「佳宝食品超級市場」將豬隻屠體存放於處所外,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有關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天水圍佳宝食品超級市場分店回應指出,此事為個別案例,目前正與相關部門積極解決及跟進處理。

食物環境衞生署3月10日公布執法人員於3月4日在元朗區的特別行動中,發現位於天水圍新北江商場1樓16-17號舖的「佳宝食品超級市場」將豬隻屠體存放於處所外,違反持牌條件。(資料圖片/陳葦慈攝)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會持續巡查新鮮糧食店,為進一步打擊衞生不佳甚至鼠患嚴重的店鋪,署方未來會繼續加強在各區採取深宵突擊行動,若發現有新鮮糧食店不當處理豬隻屠體導致鼠患,會向店鋪發出即時封閉令或取消其牌照,以保障市民健康。

食環署指根據相關法例,任何從事食物業人士,包括新鮮糧食店,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任何食物業處所內有老鼠或昆蟲存在;而且須採取一切合理地需要的措施保護食物,以免食物受到污染或變壞。經營者亦須時刻保持食物業處所各部分清潔、維修妥善和狀況良好。違例者會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所有運送到持牌新鮮糧食店的肉類,均須直接送進該持牌處所內,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得留置或存放於處所外以待進一步處理或出售,否則違反牌照條件,會被即時取消牌照。此外,如處所情況構成對健康的即時危害,食環署有權作出封閉令,立即封閉該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