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女屍案 男友被捕時曾指女友是外星人 謀殺罪成囚終身
馬鞍山梅子林2022年發生命案,38歲女子赤裸伏屍村屋,頭部埋在門外走廊的洞,其同居男友涉行兇被捕。他被捕時曾指女友是「外星人」,指女友在地洞「吸地氣」。他否謀殺,自辯時稱當晚與女友均有吸毒,他指女友兩度衝出門,他拉著女友時曾發生碰撞,之後女友回房休息。他清晨發現女友躺在門外地洞。陪審團今(18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經退庭商議約5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
被告另在審訊前承認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法官就該罪判他監禁12個月,而謀殺罪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兩罪同期執行。
被告鄧龍輝,56歲,否認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22年4月14日馬鞍山梅子林路梅子林村某單位,謀殺霍倩儀(38歲)。另被告在開審前承認的管有危險藥物罪,指他管有4.09克草本形態的大麻、0.91克可卡因和1.23克的氯胺酮。
官斥被告殘忍地襲擊事主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引述法醫的證供,指事主的傷勢包括至少66處的外傷,和14根肋骨有19處骨折,法官指被告殘忍地襲擊事主,又指事主的傷勢嚴重,難以想像被告無意殺死事主,或對她構成嚴重的身體傷害。
相信事主曾用手臂防禦不果
法官又形容被告的行為惡毒、兇殘和無情,從事主手臂的防禦性傷勢可見,她曾扺擋被告的襲擊但不果。法官續指,被告和事主拍拖7年,不論兩人案發前的關係如何,被告都是奪去事主寶貴的性命,就謀殺罪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過往有藏毒案底
就管有危險藥物罪,法官指被告有兩項同類案底,同時考慮涉案毒品的份量,判被告入獄12個月。而謀殺和管有危險藥物罪的判刑同期執行,即被告最終判刑為終身監禁。
控方認為被告曾與事主爭執並襲擊她
被告和事主於2012年認識,其後拍拖和成為房地產生意拍擋,兩人於梅子林村屋同居。控方指,案發於2022年4月13日晚上至14日早上6時許,兩人曾在單位內爭吵,被告並有襲擊事主。被告翌日早上三度致電報案,自稱殺死事主。警員和消防員到場發現事主躺在走廊近門口位置,頭埋在一個洞內,全身赤祼,被外套遮蓋
女事主多處受傷斷14根肋骨
警員在單位檢獲可卡因、大麻和俗稱「K仔」的氯胺酮。化驗顯示,事主血液內有可卡因和「K仔」。女事主有多處傷勢,她斷了14根肋骨,膞頭亦有骨折,兩邊肺部塌陷。另全身有多處瘀傷和擦傷。法醫指,事主的死因為她胸腟的傷勢。
被告被捕4天後才驗尿,未驗出可卡因,該測試未有就「K仔」檢驗。
友人指被告與事主間會爭執
被告友人廖永忠供稱,被告和事主間中會有爭拗,多數涉及做生意的觀點。廖指被告曾向他抱怨,指事主「少咗錢佢(被告)」,並指被告曾稱:「.再係咁,就攬住一齊死。」
女兒指被告有吸毒
被告的女兒指被告有吸毒,亦曾有異常的行為,如曾稱中文大學有一個紅色圓波,指被告曾稱該圓波會影響他的磁場。
錄影會面指女友是外星人
被告在與警方的會面錄影稱,他與前妻育有一女,數年前在酒吧認識事主,兩人之後拍拖並同居。他們都從事地產投資,亦經常為工作、金錢問題爭吵。
他在會面指事主是「外星人」,謂:「咁佢真係唔係人嚟,同佢嘈起上嚟,佢流血咁樣無端端收返上去,無血嘅個人都,塑膠嚟。」
會面時曾稱有摙和箍事主
被告又稱,案發時曾經和事主爭吵,爭吵後事主洗澡。他在事主洗澡前後曾「摙」和「箍」事主。他又指事主:「吸地氣,吸咗個窿啲氣咪死。」並補充說,他曾叫事主「早啲投胎」及不要「搞」,謂:「你搵窿捐…捐落去快啲死。」
自辯時稱與女友關係良好
被告在審訊中出庭自辯時透露,他自20多歲起開始吸毒。他和事主在單位同居時,兩人一星期吸毒5、6次,服食大麻、可卡因和「K仔」。他指事主有在營地生意上協助他,二人雖間有吵架,但關係良好。
自辯時稱與事主均曾吸毒
就案發當晚所發生的事,被告在庭上道出另一版本。他稱當晚和事主均曾吸毒。期間,事主衝出單位外的水池,並脫下衣物,他指事主曾問被告:「喺度死好唔好?」他指事主曾掌摑他,故他有捉著事主的手,並把她帶入單位並哄她,之後兩人有性交。他稱之後兩人有再吸毒,事主再衝出單位,被告均有追著她,並把她帶回單位。
指事主曾兩度衝出單位
被告稱期間曾問事主:「你係咪外星人嚟?」並稱是當刻諗到就講。他指事主第二次衝出單位時,他曾捉著事主並大力搖晃,亦曾箍住她,兩人曾一同倒地,並在雲石枱附近「撞嚟撞去」。他曾罵事主說:「咁想死,不如捐落個窿到死…咁想死,捐個頭落去,好簡單。」
見事主頭在洞內
他稱兩人之後有回睡房,他後來往浴室及再吸可卡因,之後發現事主不見了,便到單位外找,見事主的頭已在洞內。他有搖晃事主,指事主起初仍有呼吸,之後呼吸減弱,他清晨時分致電朋友求助和報警。
案件編號:HCCC1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