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陸啟康:大維修屬老大難 街坊無力處理 須研誰牽頭協助

撰文:洪戩昊 任葆穎 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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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8日)舉行第24場聽證會,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2)易志宏作供。獨委會主席陸啟康提到,樓宇大維修屬「老大難」問題,許多街坊無相關知識,難以參與或解決糾紛,須思考誰牽頭提供協助、諮詢。易志宏同意,指大火後已跟進許多個案,與發展局、市建局和測量師學會等探討開展這類工作。

另外,聽證會上亦指出,民政事務總署設有「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但只限調解大廈管理糾紛,亦從無轉介宏福苑個案。

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2)易志宏(右)出席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作供。(湯致遠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屋苑大維修是「老大難」問題,因為政府不能助業主決定,但業主又沒有知識,令他們參與有困難;要思考由誰牽頭、怎樣與不同機構去提供協助。

易志宏回應,大火後民政事務總署正跟進很多個案,有找發展局、市建局和測量師學會等幫助,並開展這類工作。

獨立委員會委員、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重提參與自己居住的屋苑的法團的經歷,指「有人有心,但有人想攞著數」。他指,給更多權限管理公司、讓更多公司的專業人士處理,是一個值得思考的方向。管理公司受專業監管,而業主委員會則負責收集居民意見。

業主立案法團制度要全面檢討。
獨立委員會委員、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
獨立委員會成員、立法會前議員陳健波。(湯致遠攝)

設「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 宏福苑沒被轉介過

民政事務總署設「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由不同界別和專業人士組成,例如律師、測量師等,以排解大廈管理糾紛。易志宏指,如爭拗涉工程,法團可申請使用;強調但沒資訊宏福苑有否使用。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直指,宏福苑的個案是沒轉介過。

稱大火前民政署法定權不足

2024年2月,民政事務總署接獲投訴,稱有5%宏福苑業主要求開業主大會,但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沒在14日內開會,署方只發了四張勸喻信。俞匡庭問道,署方是否沒權力要求開會,易志宏表示,大火前,處方的法定權力不太足夠,按法例會議由法團主席召開。今年二月,政府曾在立法會探討「做多啲」,包括授權主管,即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收到指定百分比的業主簽名,便由某間管理公司召開大會。

另外,現時根據《條例》,若涉及每個單位平均逾3萬元採購價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決議必須獲5%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自投票才可通過。易指,未來當局擬提高親自開會門檻。他解釋,以往覺得5%業主親自投票是挑戰,故超初先以5%基礎,惟大火後認為5%業主太少,會考慮改例,例如提升至10%

獨委會主席陸啟康提到,樓宇大維修屬「老大難」問題,許多街坊無相關知識,難以參與或解決糾紛,須思考誰牽頭提供協助、諮詢。(湯致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