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擴大過渡屋資助範圍 酒店賓館可受惠 排水設施獲額外資助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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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政府早前向關愛基金申請撥款9500萬,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酒店及賓館作過渡性房屋。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擴大現有的政府資助計劃範圍,涵蓋就改建或使用私人處所作過渡屋而向私人處所業主支付的租金,意味可涵蓋酒店、賓館房間。局方指,當關愛基金的撥款耗盡時,便可改為向運房局申請資助。
此外,局方又建議提高在空置土地上興建的過渡屋發展項目的資助上限,為須提供大規模排水設施項目,提供額外財政資助,資助上限訂為每個過渡屋單位15,000元 ,即每個單位的資助上限增至56.5萬元 。
局方暫定在2021年年中要求財委會批准擬議修訂 , 以期在2021 年第三季開始實施建 議 。

政府推行先導計劃,資助使用酒店和賓館房間作過渡性房屋,但現時先導計劃由關愛基金撥款。運房局擬將政府的資助計劃範圍擴大至相關範疇。(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不足以應付業主租金 排水設施要大筆開支

現時「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並不涵蓋改建或使用私人處所的租金開支;而在空置土地和非住宅樓宇提供過渡屋時,每個單位只得55萬元資助上限 。

運房局在文件透露表示,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留意到,有非政府機構把現有私人處所改建為過渡屋時,在財政上並不可行,因他們向租戶收取的租金,或不足以全數支付私人處所業主所徵收的租金。局方又指,部份項目往往因須提供大規模的排水設施,而需要大筆開支,故認為現有資助上限並不足以切合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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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涵蓋私人處所業主支付的租金

現時使用酒店、賓館作過渡屋項目,是由關愛基金撥款。運房局建議擴大「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的範圍,以涵蓋就改建或使用私人處所作為過渡屋而向私人處所業主支付的租金,即可涵蓋酒店或賓館房間。局方表示,當耗盡關愛基金所得撥款時,將會利用運房局的資助計劃。

局方指,評審委員會將參考該私人處所以往的租金,和附近類似私人處所的租金等,以確保向私人處所業主繳交的租金屬合理水平 。

倡每個過渡屋單位資助上限增加1.5萬元

運房局又建議,提高在空置土地興建過渡屋的資助上限,由於部份用地附近缺乏公共清水或 污水接駁,需要提供大規模排水設施,故建議就此提供額外財政資助,使項目在財政上更可行。

局方建議,除了現有每個單位55萬元的資助上限以外,為這類項目提供額外財政資助, 資助上限訂為每個過渡性房屋單位15,000 元,即每個單位的資助上限增至5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