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FAQ|拆解五大疑問 可否變更支付工具? 破產不可領取?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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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消費券/政府電子消費券/八達通/AlipayHK/Wechat pay/拍住賞/Tap & Go】5,000元電子消費券今日(4日)早上6點開始接受網上登記,市民最快可於8月1日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然而電子登記亦涉7個步驟,相信部分市民或輸入錯誤資料,或登記後欲「跳船」至另一間支付工具,冀重新登記覆蓋舊有的申請。下文將挑選5條問題,逐一解答市民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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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電子登記後欲修改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能否再次申請?

每人只可登記電子消費券一次,如果政府正在或已經處理登記人較早前提交的申請,後來收到的登記均會被視為重覆登記,並將會發短訊通知登記人,通知重覆登記將不獲處理。

秘書處會視乎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暫緩發放消費券到較早前成功登記的登記人所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並要求該名登記人聯絡秘書處,以確認其身份。如市民發現身份被盜用登記領取消費券,應報警求助及致電消費券計劃熱線(電話號碼: 185000)。

此外,同一個支付工具的帳戶,不可被多於一名登記人作領取消費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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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如在遞交登記後發現不小心填錯資料,應如何處理?

如登記人在遞交登記後,發現不小心填錯資料,包括八達通卡號碼等,可聯絡消費券計劃熱線(電話號碼:185000),查詢其登記的進度。職員將視乎資料的重要性,可能會聯絡登記人,並在核實登記人身份及資料後,註銷原有登記,並要求重新提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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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可否代別人登記及領取消費券,包括長者或其他有需要人士?

為減少爭議及盜用他人資料等風險,政府當局鼓勵市民盡量自行登記。如有需要,亦只應請可信賴的親友協助或代勞。至於個別有特別需要的人士,會視乎其情況向他們提供協助,包括容許透過特定代理人登記。

Q4. 已破產者於破產期內獲得消費券,是否須交回清還欠債?

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破產個案而言,未獲解除的破產人士,須就消費券通知破產管理署署長,然後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決定是否申索該消費券。破產人士應可直接聯絡署方負責處理個案的人員聯絡。

至於並非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其他個案,則由個別受託人決定如何處理該消費券。

Q5. 何謂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最多可輸入錯誤多少次?

所有在2003年6月23日前簽發的身份證,即舊式身份證,已經失效。舊式身分證的持有人士,並不符合消費券計劃的要求。此外,須注意的是,輸入身份證號碼的資料,僅得5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