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特惠金25年不變 索償平均等9個月 工友嘆等到想死

撰文:黎倩婷
出版:更新:

疫情影響下,不少店舖因結業而出現勞資糾紛,部份僱主無力支付薪金,僱員只可透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追回薪金,但基金特惠金上限與批核速度為人詬病。勞聯今日(3日)聯同兩名苦主舉行記招,促政府將現時36,000元的破欠欠薪特惠金上限提高至80,000元,並縮短申索程序。

勞聯連同兩名苦主舉行記招,促政府由現時36,000元的破欠特惠金提高至80,000元,並縮短維權申索程序。(黎倩婷攝)

勞聯指,過去兩年破欠基金有超過3000宗申請,但近三成申請人無法取得全額欠薪補償,而破欠基金截至去年底累積盈餘近62億,欠薪保障金額上限卻仍停留在25年前的36,000元,平均更需要等九個月才能成功領取款項,保障未能「與時俱進」。

提高保障金額上限 勞審處判令當「金鎖匙」

面對欠薪保障不足,勞聯提出兩大建議,根據《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的數據顯示市民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為20,000元,政府應以此為基準乘以4個月,即80,000元作欠薪特惠款項上限,同時擴大破欠基金保障範圍,例如未放累積休息日薪酬及未放取有薪產假等納入保障範圍。

另外,現時工友面對結業欠薪需經過最少7個程序才回取回薪金,但為免僱員面對身心壓力,建議政府應簡化程序,如勞資審裁處頒發的判令應視為「金鎖匙」,確保破欠基金下欠薪部份應優先發放,保障工人權益。

工友代表梁先生批政府未有體恤基層,作為一家五口經濟支柱壓力巨大。(黎倩婷攝)

經濟支柱等薪金 批政府沒有體恤基層

工友代表梁先生從事飲食業,餐廳受社會事件影響在2019年結業,後向勞工處求助希望取回被公司拖欠薪金54,598.55元,但足足等候約8個月才取回4萬元,近兩成七的工資因超過保障上限化為烏有。

梁先生形容,「處理不同程序搞到人都癲,自己有幾個小朋友,政府又幫唔到我」,一家五口依賴他養家活兒,最年幼的小孩只有一歲大,適逢社會經濟不景氣難以找尋新工作,梁先生質疑政府沒有體恤基層人士,作為整個家庭的經濟支柱,「當時壓力大到想死」。

▼8.1電子消費券發放首日情況▼

+7

申請公司清盤責任 19個月才收到破欠特惠款項

梁先生的個案只需等候8個月已較幸運,另一苦主范先生同樣從事飲食業,公司結業後約20多人一起去勞工處求助,但申請破欠需要公司清盤,由於無法與其他工友達成共識合力聘請私人律師,因此只能從法援入手。後來發現申請法援有一定資產限制,擾攘近一年才有一位同事符合申請資格,最終被欠薪後約一年七個月才收到破欠基金特惠款項。

勞聯質疑公司的清盤責任根本不應落在一群被欠薪的工友身上,范先生為申請法援更投放了500元才可取回被欠薪金約1.8萬元,被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