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解散|逾4億資產處理方法惹關注 會章:召開大會或會員均分

撰文:林穎嫺
出版:更新:

教協擁有約9.5萬名會員,其2020年度財政報告顯示流動資產達1.25億元,加上物業總值估計約4億元,如斯巨額資產在宣布解散後如何處理,外界極度關注。

教協會長馮偉華昨(10日)在宣布解散教協記者會指,會立即啟動解散相關程序,並指會保障200名職員權益,處理還款及變賣物業後若有餘款,希望善待員工發放特惠金。不過,根據教協會章,當3分2以上合格會員通過解散後,餘款應由合資格會員均分或依照會員代表大會決定處理,意味教協解散也非由理事會自作主張決定餘款用途。

翻查資料,早前先後解散的「新公務員工會」和「壹傳媒工會」,前者根據會章將餘款捐予指定慈善機構,後者則於上月底將行特別會員大會,通過將款項全數捐予記協。

+8

香港政治氛圍在最近一年急劇轉變,不少工會宣稱因不同原因而解散,作為全港最大規模的行業工會鎮,教協昨亦宣布解散。

工會解散後,餘下資金如何處理是外界焦點。教協擁有多幢自置物業,包括旺角中橋大廈總會址、旺角好望角大廈的超市和服務中心、銅鑼灣永德大廈的服務中心及地舖、新蒲崗商廈萬廸廣場9樓3個舖位等,估計現值合共約4億元,其去年的財政報告指,教協的淨資產為1.48億元,包括流動資金1.25億元,非流動資產8,100萬元,流動負債則只有5,808萬元。

▼教協銅鑼灣超市及會址▼

+4

教協資產,包括變賣物業後所得減去負債後,估計教協尚擁逾4億元巨款。根據《職工會條例》,已登記職工會均須訂定解散方式,以及解散時其經費處置方法的條文,亦即工會必須按照其會章處理其資產。

教協會章第20條列明解散程序,包括必須取得全體合格會員3份之2或以上秘密投票同意才能解散,啟動解散程序後,工會須清還所有合法債項,餘款則平均分配予合格會員,或依照會員大會的決定處理,亦即最終能否如馮偉華所言,分發員工作特惠金仍有待會員代表投票決定。

(教協會章截圖)

▼教協旺角好望角中心超市及會址▼

+4

翻查資料,新公務員工會2月宣布解散時,表明已依照會員大會的決定以及會章規定捐贈予數間指定的慈善機構,相關收據亦交予職工會登記局;至於6月底因壹傳媒倒閉而解散的壹傳媒工會,則在上月24日,亦即蘋果日報停刊一個月後舉行特別會員大會,通過將餘款捐予記協,若記協通過成立「壹傳媒失業緊急援助金」,該款項將撥予作援助;若未能通過,款項則會用於支持記協的日常開支,以支援其他新聞工作者。

▼教協旺角中橋大廈總會址▼

+3

▼教協租用的荃灣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