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朱建華疑未發現病人腹內異物 專家證人:應懷疑手術時遺留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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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執業、著名結直腸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涉嫌未有適當跟進及發現病人腹腔存有異物,被控兩項專業失德罪名。醫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紀律聆訊,今日﹙18日﹚聆訊繼續,由外科醫生潘志明擔任專家證人作供。
潘志明表示,根據病人於瑪嘉烈醫院所接受的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結果,其腹部位置有金屬異物,而且不能排走,情況頗為緊急,病人應盡快入院接受手術處理。然而案情透露,病人之後向朱建華覆診時,朱未有提出適切跟進。潘認為,朱當時應要排除病人吞下異物的可能,而且應有懷疑異物是手術時遺下。

控罪指,一名病人於2015年10月,就關閉造口手術向被告朱建華求診,但因造口滲漏引致腹膜炎,病人先後要接受兩次手術。聆訊昨日(17日)開始,病人女兒作供時提到,父親於手術後稱傷口有痛楚,並在離開手術室後向朱建華透露「入面(腹內)好似有嘢」,但朱當時稱術後痛楚屬正常情況,未有再跟進。

聆訊今日繼續,外科醫生潘志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由律政人員提問。潘提到,病人於2016年7月,於瑪嘉烈醫院接受電腦斷層掃描,其結果顯示,病人近腹部的位置,存有金屬異物,該異物在造口手術前未出現。他表示,資料顯示,該異物並無移動,一直在原有位置,並不會隨時間自然排走,而且更造成發炎,情況令人憂慮,需「急切關注(urgent attention)」,病人應盡快到醫院接受手術處理。

不過案情透露,病人於7月27日向朱建華覆診,當時已有掃描結果,然而根據病人女兒昨日作供,朱當時稱:「正常人吞一公噸金都可以自然排出」,並質疑病人自行吞下異物。潘志明今日作供時指,當時病人其實已否認吞下異物,而病人本身又可與醫生清晰地對答,朱本身應可排除吞異物的可能性,並指朱在覆診時提到腸手術,故他應有懷疑異物是手術時遺下。

聆訊昨日透露,病人最後因腹痛,於8月6日才入院接受緊急手術,由另一名醫生取出如棒球般大的異物,當中包括包着小腸的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