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護照|朱敏健:政府應解說懷孕是否豁免 個人喜惡不是理由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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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下月9日起,市民進入食肆等表列處所均須使用「安心出行」,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今早(2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關注殘疾人士和長者的團體早前向平機會反映,在使用安心出行時遇到困難,上周五(26日)已去信政府提出建議。他建議政府開發手機以外的技術便利市民,並在推廣措施上多加工夫。他又估計政府會在措施生效前,清楚交代獲豁免人士的細節。
至於疫苗護照能否獲殘疾歧視條例豁免,他認為要視乎措施的必須和合理性,促請政府解說健康理由而無法打針的詳情,例如懷孕中的婦女能否獲豁免,但強調不喜歡打針則不能成為理由,「疫情係影響香港每一個人,唔可以用個人喜惡成為豁免因素。」

▼市民使用安心出行進入政府場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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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近一、兩周接獲殘疾人士團體代表和關注長者福利的團體,向平機會反映使用「安心出行」對長者和殘疾人士構成困難,上周五已整合有關意見,並去信政府,建議當局在處理未來的防疫措施時,多考慮有關困難和推行便利受影響人士的措施。

他舉例指,殘疾人士特別是視障人士,即使手機已安裝「安心出行」,惟他們在無人協助下,難以得悉二維碼的確實位置,難以掃瞄,但在「填紙仔」時,豁免人士要剔選「殘疾人士」一格,認為私隱被洩露,他直言有「改進空間」,建議政府將小童、長者、殘疾人士三種豁免人士選項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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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有關做法是否屬於殘疾歧視條例下的「間接歧視」,朱敏健則指,「佢係會跌咗落呢啲條文嘅考慮範圍,但係佢推出嚟係保障公眾健康嘅措施,佢亦都係受到殘疾歧視條例第61條管制,如果呢啲措施目的係保障公眾健康嘅話,只要呢啲措施係合理而又必須,即使佢會造成不公平待遇,亦都唔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他強調關鍵在於有關措施是否必須。

促政府開發手機以外技術 助無錢買智能電話市民

至於無智能電話的市民,朱敏健則明言,若因經濟原因買不到手機而無法使用「安心出行」,並不受現時反歧視條例限制,「所以我哋覺得唔好由法律去睇」,但不等於可漠視有關人士的處境,建議政府可開發手機以外的技術,例如手錶、身份證,以及坊間早前倡議的八達通等,又促請政府向市民多加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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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外界批評政府並無列明豁免人士,朱健敏估計政府仍在研究有關人士的類別,相信在強制使用「安心出行」的措施生效前會公布。

被問到政府正探討「疫苗護照」措施,他認為有關措施同樣要視乎其配套和推行細節是否合理而必須,才可獲殘疾人士條例第61條豁免,他估計現時疫情仍然嚴峻,措施的必須性較易達到,至於配套是否合理方面,則要視乎政府能否照顧到不同背景的弱勢社群的需要,強調其解說和推銷措施亦十分重要。

他認為,健康理由而受豁免的範疇廣闊,如懷孕婦女會否受豁免,認為政府要將受豁免範疇分門別類再作解說,惟不喜歡打針則不能成為理由,「疫情係影響香港每一個人,唔可以用個人喜惡成為豁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