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夥拍記協 消委會獨辦消費權益新聞獎 主席︰不涉及政治因素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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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每年都與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合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不過去年11月突決定停辦獎項。消委會今(7日)宣布,早前經重新審視「報道獎」,已完成一連串革新,包括獎金加碼、調整獎項名稱、引入公眾參與等。而該獎由今日起開始接受報名,但不再與記協合辦。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表示,該獎已舉辦21年,相信已累積足夠經驗自行舉辦,又指傳媒生態已改變需要革新獎項,強調「唔涉及大家所諗嘅政治因素。」記協主席陳朗昇則回應指,「君子相分不出惡言」,又說未曾聽聞對方因政治因素而自行舉辦,認為大家各安其分。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左)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右)。(消委會影片截圖)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宣布,鑑於傳媒發展日新月異,有需要重新檢視「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因此消委會於去年底成立工作小組,探討不同的媒體發展趨勢,並參考外國多個新聞獎項,包括參賽組別、獎項設計、評審流程、評分準則、獎項金額,公眾參與等,進行全方位改革。而全新的「報道獎」由今日起可接受報名。

獎金加碼增1倍 金獎增至6000元

林表示,革新後的「報道獎」將調整現有參賽組別的名稱,以往的「文字」、「聲音」、「影像」、「新聞攝影」及「校園」組別,更名為「專題特寫獎」、「調查報道獎」、「廣播報道獎」、「新聞影片獎(短片及長片)」、「新聞攝影獎」及「大專院校新聞獎」合共7個組別。至於2020年特設的「年度大獎」則保持不變。

為鼓勵傳媒繼續發掘更多消費權益新聞,「獎金較以往增加1倍。金獎、銀獎、銅獎及優異獎的獎金,分別增至6,000元、4,000元、2,000元及1,000元。

此外,「報道獎」將引入「年度主題大獎」,消委會將於每年初宣布消費主題,積極鼓勵傳媒機構多發掘有關新聞,於下一屆提交作品參賽。而今年的主題為「保障消費者在電子商貿活動的權益」,因電子商貿在疫情新常態下更為普及,然而商戶良莠不齊,消費者容易忽視當中的潛在風險,若出現貨不對辦或欺詐等問題,消費者往往追討無門。

邀請公眾參與投票攝影獎及校園新聞獎

消委會亦引入「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組別,目的為表揚傳媒在社交平台,例如Facebook及Instagram等,發放消費資訊的傑出成效,同時「報道獎」亦擴大了參賽資格,讓更多新聞及時尚媒體的社交平台專頁參與競逐。該獎將以內容、表達技巧、社群投入程度,作為評選準則。

林亦指,「新聞獎」以往由業內專業人士評審,由本屆起將「破天荒」邀請公眾參與「新聞攝影獎」及「大專院校新聞獎」的評分,並佔分數的3成比重。參與投票的市民更獲抽獎機會,價值由200元至5,000元不等。

消委會主席談獨辦「報道獎」︰唔可以再固步自封

被問到今屆為何撇開記協獨立舉辦「報道獎」,林定國回應指,該獎已舉辦21年,相信已累積足夠經驗自行舉辦,又指「唔可以再固步自封,要諗點樣將一件事做得好啲。」他解釋,近年來傳媒生態已改變,除了傳統媒體外,亦興起以社交平台發放消息。他認為,公眾人士期望表達聲音及主動調查,因此經考慮各種因素下有此決定,「可以講得好清楚,唔涉及大家所諗嘅政治因素。」

其後再被問到獎金加碼,是否擔心傳媒不再參與角逐獎項。林定國則強調「一啲都唔擔心」,指過去多年顯示參與程度活躍,加碼是感謝傳媒積極支持的一番心意。而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亦指,有傳媒曾建議獎金加碼,惟消委會資源有限一直沒調整獎金,但與同類型的新聞獎項比較後,發現消委會「新聞獎」的獎金確實偏低。「委員會睇完人哋獎金高咁多,咁梗係一定要加碼。」

記協主席陳朗昇表示,未曾聽聞消委會因政治因素而自行舉辦,認為大家各安其分。(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陳朗昇︰未曾聽聞消委會因政治因素而自行舉辦

記協主席陳朗昇則回應指,「君子相分不出惡言」,祝福消委會的「報道獎」能繼續幫助社會。他表示,記協仍然希望與消委會一同合辦,亦未曾聽聞對方因政治因素而自行舉辦,認為大家各安其分。他亦強調,只要鼓勵報道優質的新聞,將一定支持,並估計獎金加碼為了提供誘因,吸引更多傳媒參與。

不過陳認為,「新聞獎」最重要認受性。他透露,記協過往協助尋找行內專業人士評審新聞,而消委會則派員商討方針,認為此方式一直以來行之有效,「大家睇下到時搵咩評審,同埋咩獲獎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