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婦餵女兒藥後再殺對方 被捕後稱覺得個女變咗 認誤殺囚4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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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抑鬱症的婦人被鄰居發現她危坐窗邊,婦人獲救後發現她之前曾給混有抗抑鬱藥和安眠藥的熱水和紅酒給女兒喝下,之後把女兒殺死,她並向警稱覺得個女變咗,覆診時曾透露擔心女兒拍拖及受示威事件影響。婦人早前承認誤殺,今(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報告指被告把事件歸咎於特首林鄭月娥。法官指被告在殺害女兒時知悉自己的行為,是有計劃地把女兒殺死,又引述案例指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須判阻嚇刑罰,以6年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獲減刑至4年。

再聞犯案過程被告痛哭

被告郭蓮彩(54歲),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指她於2019年10月10日謀殺徐樂頤(16歲)。控方接納她因精神問題犯案而減責,接納她承認誤殺。法官今判刑時重提被告如何行兇時,被告在犯人欄內痛哭。

報告指被告對家人構成威脅

辯方早前曾提到,2019年的社會動盪,是被告犯案的其中一個觸發點。被告的感化報告亦指被告把次事件歸咎於林鄭月娥,辯方律師今求情時強調此屬誤解,並指被告非要表達這個意思。報告亦有指她對其家人,尤其是她的兒子構成威脅,律師稱這只屬兒子的個人看法,但法官並不認同,並指兒子的確感受到威脅。

接納被告案發時嚴重抑鬱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某程度上是有計劃地殺死女兒。她著患有感冒的女兒,飲用混有抗抑鬱藥和安眠藥的熱水和紅酒,繼而下手。法官接納被告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但亦指被告當時知道自己的行為,她亦表示知道藥物的副作用。

被告家中留有遺書

案情指,鄰居早上發現被告危坐窗邊,警方及消防員接報破門入屋,在單位外發現遺書,而死者則仰臥在牀蓋被。當時死者已無脈搏,手腕有傷口。左手腕受傷的被告被送院,期間她透露殺死女兒,包括用毛巾掩女兒的面。

警誡下稱覺得個女變咗

警員因此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稱:「我覺得個女變咗,所以我比咗啲安眠藥比佢飲,跟住用生果刀殺佢,我殺咗佢,我都唔想做人,我都有鎅自己。」她在錄影會面中並講述如何犯案。

覆診透露擔心女兒拍拖

法醫指, 女兒的死因為其頸部被施加的壓力,以及受抗抑鬱藥和安眠藥影響。此外,被告自2004年起向精神科求助,被診斷患有抑鬱,曾多次試圖自殺,她近年的情緒穩定。2019年8月覆診,當時她稱擔心女兒拍拖,被告亦受示威影響。

案件編號:HCCC2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