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之家性侵】涉事機構交中期調查報告 家屬斥最少3疑點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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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之家早前1名9歲男童涉性侵2名7歲童的事件有新進展,立法會議員尹兆堅今日(29日)陪同受害女童的母親范小姐,與涉事機構香港青少年服務處及社署代表會面。會面中,機構代表把已向社署提交的中期調查報告,並再解釋事件予范小姐,但范小姐及尹兆堅均直斥機構的說法最少有3處疑點,希望社署介入調查。而機構代表於會面向范小姐道歉,但范坦言「對唔住唔係大晒,傷害咗就係傷害咗」。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社署處理事件態度欠積極,又建議署方主動介入事件調查。(盧翊銘攝)

兒童之家性侵事件發生於去年12月20日,1名9歲男童強迫1名7歲女童及1名7歲男童為他口交,其後再於22日, 2名7歲童再到9歲男童房間,被要求脫衣,但因涉事兒童未滿10歲,故警方未能檢控,而事後社署促請管理該兒童之家的香港青少年服務處調查事件,中期調查報告已提交予社署,並再解釋事件予受害女童的母親。會面後,范女士指機構的說法最少3處與事實有落差,認為有包庇職員之嫌,「佢地所有人好似去編一個新故事,令到一件好大嘅事變到好小嘅事」。

受害女童母親范小姐指,不滿機構現時處理手法,又質疑機構在包庇員工。(盧翊銘攝)

事隔近1周才引導女童說出經過 報告稱無意聽到即匯報

就該3個疑點,范女士稱,兒童之家職員是於去年12月27日晚上,亦即事隔近1周後,才引導女兒說出經過,惟報告描述,職員於28日淩晨無意聽到女童向范女士提及經過,日間即向社署匯報,尹兆堅直指機構的說法是意圖把延誤匯報合理化。

另報告指首次性侵事件發生於飯廳,正值午膳時間,負責職員因接聽公務電話,而離開飯廳約10分鐘,但回來時所有小朋友毫無異樣。尹兆堅質疑,事發時9歲男童迫兩位7歲男童及女童替其口交,職員回來時未能觀察到有異樣,屬匪夷所思;機構又解釋,第二次性侵時,職員因早上有事外出,當時孩子仍睡覺,故關掉女童房間警報系統才外出,且只脫去外褲,但范小姐直指,據女兒憶述,事發是於晚上,而非早上,且內褲也被迫脫去。

機構描述

疑點

職員於12月28日淩晨無意聽到,女童於院舍內向范小姐提及受性侵,機構即向社署匯報。

范女士稱並非如此,她是於12月27日晚上送女兒回兒童之家時,院舍家長引導女兒向她說出受害經過。

第一次性侵發生於午膳時間,負責職員因接聽公務電話,而離開飯廳約10分鐘,但回來時未觀察到小朋友有毫無異樣。

事發時9歲男童迫兩位7歲男童及女童替其進行口交,尹兆堅質疑職員回來時竟未觀察到有異樣。

第二次性侵發生於早上,以及女童只脫去外褲。

范小姐指,據女兒憶述,於房間受性侵犯時被迫外褲和內褲一同脫去,以及事發時於晚上、非早上。

尹兆堅盼社署介入調查

范女士續稱,女兒現時十分害怕陌生人,須定期看心理醫生,憶起性侵經過便會用手拍牆及用頭撞牆,情緒久久未能平伏。尹兆堅認為,社署應主動介入調查,別草草了事,又指雖機構已承認事件,但未有提及是否有人要負責。

尹兆堅又就事件,在立法會向勞工及福利局書面質詢其他同類事件宗數。當局回覆指,過去5年,只有1宗津助住宿照顧兒童投訴或特別事故報告。尹質疑,傳媒曾報導多宗類似個案,惟局方的報告數目僅有1宗,其準確性成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