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周四凌晨再放寬 燒烤爐解封 堂食無時限 影相可除罩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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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上周四(27日)宣布進一步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明日(3日)至11月16日起,政府轄下的燒烤地點將重開,包括漁護署轄下郊野公園的157個燒烤地點,及康文署轄下燒烤場亦在明日重開。另外將解除對餐飲處所(包括酒吧)、表列處所的營業及堂食時間的限制。

此外,在特定場所的台上拍照時,有關人士可以不用佩戴口罩。即進行婚宴等活動時,參加者可在台上脫下口罩影相。惟要留意的是,處所內其他地方及時段仍須佩戴口罩。

政府轄下BBQ燒烤場11月3日准重開。(讀者提供圖片)

政府鑒於本港新冠疫情目前仍然平穩,新增個案數字徘徊於每日4,000至5,000多宗,重症及死亡數字未有因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顯著上升。因此決定在11月3日至11月16起,主要放寬3項社交距離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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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對餐飲業務處所和表列處所營業時間及堂食時間的限制。換言之,酒吧、酒館等營業及堂食時間營業及堂食時間不再受限,可以「通宵」。

2、容許在餐飲處所、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體育場所、活動場所、宗教場所、會址或酒店、賓館的會議室、多用途舉行的活動中,於台上拍照期間可以不用佩戴口罩,即市民參加婚宴時在台上可除口罩影相。但要留意,除上台拍照之外,市民在場內其他地方及時間須戴好口罩。

3、重開政府轄下的燒烤地點,包括漁護署轄下郊野公園的157個燒烤地點,及康文署轄下燒烤場將重開。至於郊野公園的露營地點,仍會繼續關閉。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則維持不變,包括:

1、餐飲處所每枱最多12人,可進行不超過240人的宴會活動;酒吧或酒館每枱最多6人,顧客人數為處所容納量上限的75%;泳池、美容院、派對房間等表列處所的每組人數上限一般為12人;公眾地方禁止進行12人以上的群組聚集。

2、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或酒館及夜店或夜總會顧客,需要出示24小時內進行快速測試或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結果證明。

3、餐飲處所、酒吧或酒館、夜店或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或賓館的會議室或多用途室內可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有關表演者必須進行定期檢測,即每7日2次核酸檢測,以及進行表演或彩排當天在進入有關處所前進行快速測試,亦須盡量佩戴口罩,並與觀眾或顧客保持至少1.5米距離或設有有效分隔,而表演者及觀眾或顧客不可在處所內有任何社交接觸。進行跳舞活動的人士在跳舞期間必須佩戴口罩。

3、有關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和就持紅碼或黃碼人士進入相關處所的限制。

4、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和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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