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ERROR」認辱罵交通督導員及警員 准以2千元守行為18個月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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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4名車房職員因不滿車輛被交通督導員抄牌,以粗口辱罵對方,惹來群眾圍觀,有途人拍下事件經過,影片在社交平台廣傳。涉案4男事後被網民稱為「深水埗ERROR」,其中一人更被發現是多年前網上熱片「14巴港女事件」男主角。他們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裁判官批准控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4人各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控罪撤回。

4名被告:文仲賢(30歲)、劉富華(28歲)、王桐勵(29歲)及趙詠明(32歲),全部報稱汽車維修員,被控於2022年11月22日,在九龍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辱罵交通督導員78271及高級警員2370,而上述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其中趙被網民認出是2013年網上熱片「14巴港女事件」男主角。

4人質問督導員為何針對車房車輛

案情指,文是涉案車房的老闆,其餘3名被告則為車房職員。案發當日早上10時半,4名被告發現車房外車輛被警員抄牌,文、劉及王憤而走出車房,與交通督導員78721對質及用粗口辱罵,質問對方為何針對車房車輛。交通督導員解釋車輛並非由他抄牌,惟3人繼續以粗言辱罵,惹來途人聚集及拍片,交通督導員因擔心自身安危,選擇無視他們,並返回巡邏車上及向同袍匯報事件。

警員到場4人繼續對質

及後,警員將巡邏車駛到車房外,打算向車房職員問話,此時4人走到馬路與高級警員2370對質,並大聲辱罵對方。事件再次引起人群聚集及拍攝,警員其後指示他們返回行人路,之後登上巡邏車離開。2則相關影片其後在Facebook流傳,案件轉介警方跟進,4名被告被認出及拘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4人今在庭上同意案情,裁判官批准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在守行為期內,不得干犯相類罪行。

案件編號:WKCC4376/2022

4名被告因辱罵交通督導員,結果全部被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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