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被揭開寵物店被取消法援 官指公帑須用得其所 裁署方得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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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戀者MK四年前為挑戰香港不容許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在獲批法援下申請司法覆核,被判敗訴。法援署其後收到匿名電郵,指MK和伴侶擁有一間寵物店,署方最終撤銷其法援。MK向聆案管上訴不果後,就法援的決定提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法官並下令署方須重新考慮。法援署早前再提上訴,上訴庭今(9日)下判辭,指署方有責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認為署方做法合乎法律要求,裁署方上訴得直。

獲批法援後曾更換律師

判辭指,MK於2018年6月曾和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其覆核案會面,她翌月獲批法援,潘熙被法援署指派代表她。MK其後要求更換律師,最後改由另一名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

上訴庭認為法援署有責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認為其做法合乎條文,裁定署方勝訴。(資料圖片)

法援署接獲匿名舉報

法援署於2019年1月收到匿名電郵舉報,並作出查證,潘熙和黃宇逸亦指,MK在他們會面時,曾透露她是一間寵物店的東主之一,但潘和黃不熟識申請法援的資格,沒有提供意見。法援署最終撤銷MK的法援。

原訟庭曾裁定MK勝訴

MK就法援一事先向聆案官上訴遭駁回,及後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認為,MK和潘熙在會面時,潘未獲法援署指派,而黃宇逸並非法援署指派的律師,因此該次會面對話內容,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保障,遂頒令MK勝訟,並下令法援署須重新考慮應否撤銷MK的申請。

上訴庭指法援有責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惟上訴庭指, 根據《法律援助規例》第21條,如法援署指派的律師相信,受助人沒有遵守規例,提供資料或作虛假陳述,須向署方報告。署方有責任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而《法律援助規例》第21條正是防止法援被濫用,這例的立法時原意,亦指法援律師報告的責任,凌駕法律專業特權,故認為潘需作出報告,而署方考慮後,有權撤銷MK的申請。

案件編號;CACV35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