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隊羽毛球女將陳祉嘉與另一女運動員 認賣翻版Celine手袋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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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選「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多次代表香港出戰的港隊羽毛球代表陳祉嘉,涉偕另一名羽毛球港隊女將出售翻版名牌手袋,遭海關放蛇拘捕。兩人今(26日)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出售應用偽冒商標的貨品罪」,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

被告陳祉嘉在案中只為朋友交收手袋。(梁芷君攝)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祉嘉(27歲)及曾穎昭(21歲),職業均報稱為運動員,二人承認於去年11月16日在港鐵火炭站出售一個有偽冒商標的Celine手袋連塵袋。

辯方求情時指,兩人初犯,深感後悔,雖然知道案中的手袋是盜版貨,但並不知賣盜版貨是違法的。裁判官對此感詭異,又指難以想像,以兩被告的年紀竟不知賣假貨是犯法,又指法庭視此案件為嚴重罪行,判刑須帶阻嚇性。

次被告曾穎昭稱手袋是朋友送贈,不想浪費才放網上出售。(梁芷君攝)

首被告現世界排名首30名

辯方續指,次被告於案中扮演較重要角色,案中的手袋由朋友送贈予次被告,而她自覺不需要該袋才會出售,而首被告案發時正好路經火炭站,才會為次被告賣袋。辯方強調兩被告品格良好,首被告陳祉嘉於2007年代表香港參加國際羽毛球賽事,現時世界排名首30名,將攻讀浸大體育系。次被告曾穎昭則一直醉心體育,自15歲起已代表香港出賽,前途無可限量。

官指香港有必要打擊侵犯商標產權罪行

裁判官指,兩被告警誡下曾承認得悉手袋是假貨,二人不是一時疏忽而犯案,但兩人一直代表香港出賽分別10年及6年,表現優異,惟香港一直重視商標產權,如不加強打擊同類罪行,香港的國際聲譽會受損。案件又是在網上發生,較難監管,故案件嚴重。

陳祉嘉(右)的未婚夫為香港羽毛球代表黃永棋。(資料圖片)

交收手袋時被放蛇關員拘捕

案情指,海關人員某日進行網上巡邏時,發現由次被告擁有的網上帳戶,以550出售一個Celine牌子的手袋,海關人員遂表示有興趣購買,並相約於港鐵火炭站交收。。去年11月16日,首被告與海關人員交收後,便遭拘捕。警誡下,首被告指手袋屬次被告,並是次被告叫她交收,她並沒有收取報酬,亦不知真貨價錢。次被告稍後時間亦被捕。警誡下,次被告承認首被告是她的同房宿友,案中帳戶亦是她的,案發時得悉手袋是假貨,因手袋是朋友贈送,不想浪費而出售。

案中的首被告陳祉嘉自幼便與有「黑妹」之稱的葉姵延在體院訓練,多次代表香港出戰國際賽事,但已計劃退役。其未婚夫黃永棋同為羽毛球港隊代表,曾擊敗另一名將「超級丹」林丹一戰成名,兩人拍拖九年,將於今年11月結婚。


案件編號:STCC11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