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涉策劃炸彈襲擊 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 案件將交高院處理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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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嫌串謀組織「光城者」成員策劃炸彈襲擊,並疑提供資金、在荃灣某政府檢測站縱火等,被控《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案件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作提訊日,以交付至高等法院處理。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還押候訊。

被告張昊揚(23歲,學生)被控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間、與陳凱量、郭文希、何裕泓、歐文、陳綽軒、羅啓穎、蘇穎貞及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交替控罪則指,他在同一時段與上述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今指,本案另涉7人均已交付至高等法院,而經警方調查後,被告為主腦之一,並反對被告保釋。翻查資料,控罪所指的7人均涉「光城者」恐怖活動案,除陳凱量外,其餘6人將於5月6日處理答辯及判刑。

案件編號:WKCC16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