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政府大樓地盤工作觸電亡 其遺產承辦人向僱主及承辦商索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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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男工人於2020年7月,在九龍灣一政府大樓地盤工作期間觸電,送院後死亡。死者的遺產承辦人昨(3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意外因僱主和承建商疏忽、違反照顧責任和法定責任等所致,要求作出賠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

原告袁麗蓮,即死者徐啓迪的遺產承辦人,4名答辯人依次為永偉建築、精進建築、精進土木及地基工程、良基營造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4名答辯人分別為死者的僱主、工程的總承建商及承建商。死者於2020年7月20日,在九龍灣宏展道政府大廈地庫地盤工作期間,發生工業意外而身亡。原告指該事故因答辯人的疏忽、違反照顧責任和法定責任等所致,故要求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PI 10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