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以1千元賄賂護士免種疫苗 康健中心職員認罪 官斥自私囚半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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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中心策劃員,疑為免接種新冠疫苗,欲給護士1千元以換取針卡,遭該士舉報,並被廉署拘控。策劃員早前認提供利益罪,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稱,案發時疫情嚴重,政府努力控制疫情,被告行為自私,要求護士同流合污以取得虛假疫苗接種紀錄,罪行性質嚴重,並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將刑期扣減至6個月。

被告張展衡,25歲,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他早前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指他於2022年9月21 日,在卓健醫療服務有限公司營運的林士德體育館社區接種中心,向一名護士提供1千元,以求不須接種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

被告張展衡認提供利益罪判囚半年。(資料圖片)

案發時被告在醫務衞生局轄下的健中心工作,該中心為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定醫療處所。被告必須接種指定劑數的新冠疫苗,或持有有效的醫學豁免證明書,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方可進入中心工作。

被告在案發當天往接種疫苗時,向登記護士提供1,000港元,求免打針但想獲針卡,護士拒絕並即向醫療中心報告事件。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醫學豁免證明書在他到訪上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前一天到期,他報稱接種第一劑疫苗後身體不適,故試圖賄賂該護士以取得疫苗接種記錄。

案件編號:WKCC10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