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職員稱打疫苗後不適 再接種時1千元賄賂護士 還柙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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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策劃員,聲稱第一次接種疫苗後感不適,再次接種時以1千元賄賂護士欲換取疫苗接種紀錄,遭護士舉報。策劃員被控廉正公署拘捕後,被控提供利益罪,他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案件涉及公共衞生,被告為私利犯案,罪行性質嚴重,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把案押後至5月24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需還柙懲教署看管。

被告張展衡,25歲,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被告張展衡在西九龍法院承認提供利益罪。(資料圖片)

被告案發時在醫務衞生局轄下一個地區康健中心工作,該中心為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定醫療處所。被告須接種指定劑數新冠疫苗,或持有有效醫學豁免證明書,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方可進入中心工作。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9月21日到訪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期間向一名登記護士提供1,000元,以換取不須接種新冠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該護士拒絕被告的要求,並向營運該中心的卓健醫療服務有限公司(卓健醫療)報告事件。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醫學豁免證明書在他到訪上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前一天到期,他報稱接種第一劑疫苗後身體不適,故試圖賄賂護士以取得疫苗接種記錄。

案件編號:WKCC 10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