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水.搶鹽|有食鹽無列原產地揭標籤法漏洞 議員促修例堵塞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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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上周四(24日)開始排放福島核電廠核污水入太平洋後,市民關注未來的海鹽安全性,在中港澳引發「盲搶鹽」情況。《香港01》記者昨(26日)走訪多間超市了解食鹽供應時,發現有部份食鹽包裝未印有原產地,甚至有包裝印有日文描述,無法得知鹽從哪裡來。但現行相關標籤法例,並無強制要求製造或進口商要寫明包裝食物原產地。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認為,隨着日本排放核污水引發市民對食物安全的關注,政府應認真考慮更新現時法例條文,要求製造或進口商在包裝上寫上原產地,「唔需要就咁睇中文字或日本字就估佢產地,清清楚楚標明,對消費者最公平、亦都最安全。」

兩款無列產地食鹽來自同一進口商 一款更有日文描述

日本自排放核污水後,中國內地即時禁止所有日本水產進口,香港也禁止日本較大風險的10個都縣水產進口,一時之間有市民對日本產品「避之則吉」,也有引發搶鹽潮等,擔心日後食鹽會受污染,或認為食鹽可抗輻射等。

《香港01》記者昨日到多間超市了解食鹽供應時,留意到有兩款食鹽包裝並無寫上原產地,只寫上「香港包裝」。兩款食鹽均來自同一進口商,其中一款食鹽名字更帶有日文,其包裝也有日文描述。

▼8月26日 超市食鹽供應及顧客購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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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標籤制度無要求列出產地

根據《食物及藥物( 成分組合及標籤) 規例》下的標籤制度,食物標籤需帶有其物名稱、食物配料表、食用期限、特別貯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陳述、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及食物的數量、重量或體積,但並無列明需要寫上原產地。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促修例規定列明原產地及製造地方資料。(何瑞芬攝)

陳凱欣:應加入原產地及製造地方資料 很影響消費者選擇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表示,自日本排放核污水後,市民對不同食物均有擔心,甚至出現恐慌性搶購,「有啲人已完全唔食魚生。」她認為政府應認真考慮更新現行標籤法例,「唔係面頭啲文字係日文,就以為係來自日本或其地方。」

她認為食品標籤應加入原產地及製造地方,「例如北海道無禁(進口水產),咁去去落返嚟又話來自北海道。」她又說,除食鹽外,鮮活魚、急凍魚等面對同樣問題,強調原產地及製造地很影響消費者選擇,「清清楚楚標明,對消費者最公平、亦都最安全,見到日本都買就由自己承擔風險。」

陳凱欣相信,在立法會尋求修例並不會太困難,建議政府盡快展開修訂工作,並稱修例後也可方便日後政府工作,例如隨魚類游動或水流等,受影響地方可能更大,屆時憑原產地下架也更容易,「市民都可按佢知識睇原產地,判斷水流去到邊、需唔需要唔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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