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截查車輛揭多人圖劫百萬現金男 8人認搶劫等罪囚58月至7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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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在何文田監視並欲截查兩部可疑車輛時,兩車司機企圖開車逃走,最終有警員開槍。警員在現場共拘捕7人被捕,又檢獲開山刀及牛肉刀等,揭發他們原本準備到紅磡搶劫一名懷著100萬元現金的目標人物。警方後來再拘捕一人,發現部份人士涉與另一宗涉579萬元的錶行劫案有關。8人早前承認串謀搶劫等5罪,法官今(2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有計劃行事,並準備多把刀以作行劫之用。警方採取行動時,其中兩名被告更開車逃走,差點撞到警員,最後判8人入獄4年10個月至7年不等。

8名被告:王承志(31歲)、蘇嘉俊(25歲)、鄭子鍵(24歲)、吳聯傳(30歲)、余鑫健(26歲)、黃歲彰(29歲)、周信發(29歲)、張承發(36歲)。首7名被告承認串謀搶劫罪,第三至第七被告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此外,第一、第五被告和第八被告各承認1項搶劫罪;第三被告另承認1項洗黑錢罪。第一和第五被告監禁7年,第三被告監禁5年4個月,第二、四、六和七被告監禁5年,第八被告則監禁4年10個月。

2019年12月3日,警方在何文田截查兩車時拘捕多名企圖搶劫的7名男子。(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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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刀疑欲劫持100萬現金目標人物

就串謀搶劫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均有計劃行事,並安排的士和私家車接載,由第一和第二負責開車。此外,案中亦準備口罩,讓各被告掩飾身份。法官續指,若各被告執行其計劃,將會以在車內檢獲多把刀,打劫一名持有100萬元現金的目標人物。而當警方採取行動時,各被告試圖逃走,第一和第二更開車,差點撞到警員。

部份被告涉另一宗珠寶劫案

就第一和第五被告涉及的珠寶店劫案,法官亦考慮劫匪曾用刀指向職員,共劫去248件金飾,總值逾120萬。至於第八被告涉及的珠寶店劫案,法官指他進入店內,假裝有意買錶。他離開時,不讓錶行的門關上,兩名劫匪趁機入店行劫。法官指,若沒有第八被告參與,計劃難以執行。

兩被告開車差點撞到警員

案情指,警員於2019年12月3日在何文田常樂街,監視一部的士和一部白色私家車。中午1時許,多名便衣警員步向的士,駕駛的士的第一被告見狀即開車,並差點撞到一名警員,最後和一輛警車相撞。警員一度舉槍指向第一被告,第一被告最後舉起雙手被帶離車廂。此外,的士上的第五和第七被告亦下車逃走,其後被制服。

沙展曾開槍射中擋風玻璃窗框

另外四名警員則走向白色私家車,並警告車上的第二、三、四和六被告下車。第二被告開車,沙展舉槍並多番警告,第二被告把車倒後並撞到一輛警車。沙展最終開槍,射中私家車的擋風玻璃窗框。此外,另三名告亦分別制服。警員在的士檢獲3把牛肉刀、2把開山刀和1個鐵錘等,並在兩車檢獲手套和口罩等。

第一被告負責開車接載劫匪

第一和第五被告涉及的另一宗劫案。該案發生於同年12月1日,4名蒙面劫匪,包括第五被告,持刀和鐵錘到紅磡土瓜灣一間珠寶店行劫。而第一被告在是次行劫中亦負責開車,接載劫匪。

第八被告涉錶行劫案

第八被告涉及的錶行搶劫案,則發生於同年11月8日,他到旺角廣華街一名錶行表示有意買錶,之後讓兩名劫匪入店持刀行劫,共搶去32隻名錶,總值約459萬元。

案情續指,警方在搜查第三被告的住所時,搜獲12萬元現金和一隻名錶,其中名錶屬旺角錶行劫案的贓物,而12萬元亦屬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HCCC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