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上年度收回2200違規單位 羅淑佩稱難全數巡查:靠投訴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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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今年5月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住租戶每隔兩年申報資產及居住狀況,新的申報表格周二(3日)開始派,要求住戶申報居住情況,以及擁有香港物業的狀況。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日(5日)表示,上年度有約2,200個單位因濫用或違反租約而被收回,較往年多近一倍,承認是因應社會關注,當局加重力度執法所致,日後亦會加強使用科技核查申報資料。但她坦言,難以主動巡查全數80萬戶公屋,未來的執法仍會以投訴為主。至於公屋戶在內地和海外擁有物業的問題,羅淑佩指,當局仍與內地商討審查機制,但要平衡處理,以達到公平原則。

10月5日,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舉行傳媒簡介會,講介公屋富戶政策新申報安排。(林穎嫺攝)

羅淑佩表示,周二起已向居住公屋滿兩年,但未屆滿10年的租戶派發新的申報表,即在富戶政策「加辣」前,從未申報過的住戶,首階段涉及8.8萬戶,將會有兩個月期限交表,違反富戶政策或逾期交表,便有機會被收回單位,「如果你真係兩個月,屋企成員都冇人喺度住,你真係攞唔到呢張表,我都會重點攞呢個單位睇一睇,會唔會有啲咩,都值得睇一睇,我相信大家都會有一個合理懷疑。」

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並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及「加戶政策」一系列措施,本月開始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資料圖片)

她表示,60歲以上長者並不受富戶政策限制,故會在明年4月的下階段才開始申報,才要求全長者戶申報居住狀況,以防有長者戶長期丟空公屋,出現濫用情況,坦言對長者有較優惠政策,以讓退休人士「養老」,預計2025年10月會完成80萬住戶首次申報。

她又指,房屋署會以其他途徑審查租戶的申報資料,包括會加強使用科技,包括偵查和感應方面的科技,但拒絕具體說明採用的科技細節,但她坦言現時公屋租戶多達逾80萬戶,故會以投訴為主,在收到租戶涉嫌濫用公屋的投訴後,便會跟進調查。

近期揭發出租作AirBnB

房屋署助理署長(屋邨管理)鄧馮淑妍補充指,上年度有約2,200個單位因濫用公屋或違反租約而被收回,較往年的約1,300戶多,其中丟空的單位約有數百個,亦有人出租作商業用途,近期亦揭發出租作AirBnB的個案。她又提到,房屋署自6月起,與土地註冊署就公屋租戶擁有物業的情況進行配對,現時已抽查到懷疑個案。

助理署長(策略規劃)楊樂詩坦言,公屋戶因在港擁有物業而被收回單位的個案較少,但認為今次在新的申報表中,連同法定聲明及授權房屋署向土地註冊處配對,以掌握租戶的居住情況,以及增加租戶對富戶政策的意識。

羅淑佩:正與內地商討審查機制

房委會早前表示,正與內地商討審查機制,以確定公屋戶在內地擁有物業的情況,羅淑佩指,當局現時仍在與內地商討審查機制,但要平衡處理。她舉例,公屋住戶如在內地有殘破的舊樓,不代表他們在港無住屋需要,因此當局亦要處理租戶的海外物業,以達到公平原則。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梁文廣。(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梁文廣倡參考社署瞞報資產機制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梁文廣表示,住戶在海外物業難以查核,「係幾實在,同幾無辦法跨越嘅難度同限制」,但認為當局應循序漸進,先調查租戶在內地的物業,尤其是內地已有統一平台處理房地產問題,建議當局參考社署調查市民瞞報內地資產的機制,與內地建立協議處理可疑或投訴個案,「點解房署就唔得呢?係咪可以探討下類似嘅機制?」

他又指,現時房屋署主要靠投訴和巡查,揭發違反租約和濫用公屋的情況,認為當局應該加強應用科技,包括調查水錶、電錶的使用頻率等,以揭發有問題的租房,並加強現時行之有效的主動巡查,包括「行孖咇」,以避免房屋署人員疏懶,並做到更仔細抽查,並更重視舉報,向具名舉報人交代投訴結果,以增加市民的信心。